公司每年都要做的事情,除了報送工商年報之外,還有一件事情要做,那就是年度匯算清繳。所謂的“匯算清繳”,是指所得稅和某些其他實行預繳稅款辦法的稅種,在年度終了后的稅款匯總結算清繳工作。
那么,哪些企業需要做匯算清繳?深圳公司注冊成立于2019年,需要做嗎?逾期會有什么處罰?不申報有什么后果?下面一起來認識吧!
1、需要做匯算清繳的深圳公司
近日,深圳稅務局發布了《關于2019年度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告》。通告明確了需要進行2019年度匯算清繳的范圍、時間以及需要申報的材料等。
按照通告內容,凡是屬于深圳稅務局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的企業,都需要辦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
也就是說,如果深圳公司注冊成立于2019年的話,是需要辦理2019年度匯算清繳的。如果逾期不辦理,則要面臨處罰。
2、辦理的時間
按照規定,深圳公司注冊成立后,應當自納稅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進行匯算清繳。
但如果是以下的情況,則需要在60天內進行匯算清繳:
1)企業在年度中間發生解散、破產、撤銷等終止生產經營情形,需進行企業所得稅清算的,應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進行匯算清繳;
2)企業有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自停止生產、經營之日起6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3、逾期的處罰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企業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4、注意事項
除了要按時辦理和報送相應的資料外,在辦理的時候,還需要注意的事項有:
1)優惠政策事項辦理
企業享受稅收優惠事項實行備案資料留存備查的,應當自行判斷是否符合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的條件,并自行在申報表填報享受優惠,同時妥善保管留存備查資料。
2)資產損失申報
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資產損失,僅需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不再報送資產損失相關資料。相關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
企業應當完整保存資產損失相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3)后期更正申報
匯算清繳申報期結束后,企業如發現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有誤的,可以進行更正申報,需要補繳稅款的,按規定按日加收滯納金。
一言以蔽之,其實就是:
深圳公司注冊成立后,都要在規定的時間里,進行上一年度的匯算清繳工作,并報送相關的資料。
逾期申報企業所得稅會產生罰款和滯納金,不申報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公司會被列入稅務經營異常名錄,成為風險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