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獨資企業免予提交):
(1)投資各方的名稱、注冊國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國籍;
(2)外商投資企業名稱、法定地址、設立宗旨、經營范圍和規模;
(3)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總額、注冊資本、投資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出資的期限、股權轉讓的規定;
(4)投資各方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
(5)外商投資企業組織機構和管理機構關于職權、職責及聘用辦法等相關描述;
(6)采用的主要生產設備、生產技術及其來源;
(7)原材料購買和產品銷售方式;
(8)財務、會計、審計的處理原則;
(9)有關勞動管理、工資、福利、勞動保險等事項的規定;
(10)外商投資企業的期限、解散及清算程序;
(11)違反合同的責任;
(12)解決投資各方之間爭議的方式和程序;
(13)合同文本采用的文字和合同生效的條件;
(14)合同簽署日期。
企業超市與所有創業者共勉。創業不易,創業九死一生。盡管企業超市已經獲得了兩輪千萬級的投資(感謝長石資本、英諾基金),我們依然感覺創業資源極度有限,我們非常感謝為我們提供補貼和辦公室的相關政府單位和園區,每一個資助和扶持,對我們的發展都非常重要。我們希望能夠為更多的創業者,爭取到更有利一點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