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也叫法定資本,是公司制企業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或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本總額,并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也就是說,如果你想注冊一元公司,公司注冊資本就填一元,如果注冊一百萬公司,注冊資本就是一百萬元。2006年新《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經營內容區分低注冊資本額的規定,將有限責任公司注冊的低注冊資本從10萬—50萬元統一降至3萬元,將股份有限公司的低注冊資本從原來的1000萬元降至500萬元。出資比例結構方面,一是將工業產權擴大到整個知識產權,二是取消了無形財產出資比例的限制,而只是規定貨幣出資的金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30%。 《公司法》對公司注冊資本采納認繳制本,認繳制本政策是,在先期注冊公司時,工商局不強制要求企業先到位多少資本,只要企業在公司章程里面約定,以約定實際繳納的時間內進行繳足就可以了,可以是10或20年都可以,注冊資本實繳后,可以在全國企業信用公示網上進行公示。 實繳資本是指公司成立時公司實際收到的股東的出資總額。它是公司現實擁有的資本,比方說你在上海注冊公司時認繳了100萬,但是只繳了50萬。這50萬就是實繳資本。由于股東認購股份以后,可能一次全部繳清,也可能在一定期限內繳清,故而實繳資本可能小于或者等于注冊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