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
- 公司注冊資金填寫太高會有哪些危險?
- 注冊公司資金要10000萬的一定要有這么多錢在賬戶嗎?
- 企業營業執照注冊資金大寫還是小寫?
公司注冊資金填寫太高會有哪些危險?
如今辦理公司注冊資金變更的情況屢見不鮮,并且大多是減少公司注冊資金。這都是由于當初在注冊公司的時候把公司注冊資金填寫的過高,吃到了苦頭。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一定要慎重選擇公司注冊資金。 全面實施 公司注冊 資本認繳登記制后,取消了最低 注冊資本 限制,放寬了注冊資本登記條件。在選擇公司注冊資金的時候有著很大的自由性,同時也帶來了非常大的風險,很容易就會把公司注冊資金填寫的過高。不少初創者不了解經營風險,認為反正不用實繳,注冊資本寫得越高代表公司越有實力。但是你知道 注冊資金太高會有哪些風險嗎,下面就跟著小企一起來看看吧。
1、認繳不等于不繳! 法律不再要求對實收資本作為登記事項進行登記,也不要求公司在設立登記或增資時提供驗資報告。但是,股東仍然應當按照章程的約定時間和方式繳納出資。只認不繳會影響公司的誠信度,因為監管部門會對企業出資情況進行抽查,如有未兌現認繳承諾的情況,公司將會被拉入“經營異常名錄”向社會公示,甚至可能會被寫入全國聯網的“黑名單”,嚴重影響企業自身誠信度,還可能承擔法律風險。
2、巨額注冊資本是不可承受之重! 注冊資本的大小決定了公司的資金實力和對外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隨意設定超過自己承受范圍的注冊資本,實際上是把公司對外承擔責任的范圍也增加了。當公司資不抵債、陷入破產償債程序,認繳天價注冊資本的股東必須在承諾認繳注冊資本的范圍內對公司的債權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所以說,公司如果運營正常、一切順利,可能還不會有什么問題,但一旦項目爛尾、資不抵債,則是no zuo no die的節奏了。
3、出資期限不做限制不等于不用兌現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的出資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破產清算的管理人應當要求該出資人繳納所認繳的出資,而不受出資期限的限制。新的工商登記制度對股東的出資期限,原則上不做限制,但是不得超出公司經營期限。有人認為“法律法規上沒有規定出資上限,也沒有規定多長時間拿出錢來。我繳不完,子孫還可以延續下去。”公司正常經營可能沒事,但是一旦公司破產清算資不抵債時,或者被吊銷、處罰,所有股東以出資額為上限承擔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公司注冊資金的選擇一定要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要在自己的承受范圍之內,因為公司注冊資金填寫的越大,所需要承擔的責任也就越大,如果超出自己的承受范圍有限責任就變成無限責任了。
注冊公司資金要10000萬的一定要有這么多錢在賬戶嗎?
1、不用;
2、企業注冊資本以由實繳制改為認繳制,也就是承諾在約定的時間內繳足即可;
3、也可以先行繳付部份資金,即使都以繳付完成,10000萬的資金也是可以用于公司運營的,如對外投資等,所以說,這些資金可以不在賬戶中,但是在財務賬中要有合理的做賬才行;
4、如在財務賬目中有實收資金10000萬,但是在銀行中并沒有這么多,并且在賬目中沒有體現資金的去項,這就是典型的抽逃注冊資金,是違法的。
企業營業執照注冊資金大寫還是小寫?
沒有明確要求,但是大小寫都要有。
營業執照的注冊資本大小寫沒有明確的規定,認繳的金額在規定的時光內實際繳付認繳的資金,不然將會受到追責。新公司法對于認繳資金的實際繳付刻日沒有規定,這些都是由公司章程規定,當然本身可以或許提前繳納也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