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地使用證明如何辦理
辦理場地使用證明,可以分為下面的幾種情況:
1、場地如果沒有產權證,是臨時或者正在修建未辦完手續的情況下,可以找到場所當地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
2、在居委會或者村委會開具的場所證明無效或者效益低的時候,可以把從居委會或者村委會開具的場地證明,拿到所屬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讓他們證實,在證明上簽章,一般的場地證明也就到這一步為止,適用絕大部分情況下。
3、有產權證,但如果產權是自己的,只需要出具產權證即可。如果不是,則需要出具產權證復印件以及獲得該場所的租用(使用)協議(合同),有需要的情況下,可到當地居委會或者村委會開具佐證證明。
4、有產權證,屬于城市住宅的。如果不是用于經營,可以直接使用產權證或者租用協議等。如果是用于辦公司等經營活動,要查看該區域住宅是否能夠用于商業,是則拿上產權復印件或租用協議到當地居委會以及街道辦事處辦理場所證明。
二、注冊深圳公司的條件
注冊公司的條件,現在已經放得很寬,但硬性的條件還是要有的。例如,對于法定代表人的要求。
按照規定,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經依法登記都可以成為企業法定代表人。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指的是年滿18周歲的人,但是法律是沒有規定年齡的上限的。
法定代表人一般應具備的條件有:
1、必須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必須是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專業知識的法人組織內部成員;
3、必須是從事法人業務活動的人;
4、必須是執行機構的主要負責人;
5、必須經法律和法人組織章程規定的程序產生并依法登記注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因犯有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3、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并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起未逾三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