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實際的紙質發票的操作流程是一樣的.
電子發票紅票怎么作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二十條規定,"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
(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發生開票有誤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可以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73號文件的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當月開具的發票可以直接作廢,次月就需要開紅字發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發票開錯時:
一、發票開具的當月發現錯誤,收全發票所有聯次,直接作廢;
二、如果是隔月發現開錯,不能直接作廢,要開具負數發票,也就是紅字發票.
(1)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填開-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填開-信息填寫無誤后打印,具體方法如下:
(2)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查詢導出,選中開具的紅字發票信息表,點擊上傳并生成信息表編號.
(3)進入專用發票填開界面,點擊"紅字",選擇"直接開具",將信息表編號直接輸入后點"確定",核實信息無誤后方可打印.
開錯紅字發票:分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當月開錯紅字發票,當月發現,可在系統內作廢重開.
第二種:當月金額、稅額少開了,其他都對,可在系統內再重新填寫申請一份紅字信息表,開一張對應少了的金額、稅額的紅字發票.
第三種:當月開錯,下個月發現,跨月發現,帶上紙質《紅字發票信息表》(系統內打印的,加蓋企業公章)、撤銷紅字發票信息表情況說明(加蓋企業公章),經辦人身份證件到辦稅服務廳辦理撤銷.然后重新填開紅字發票信息表和紅字發票.(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