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停車位,物業合同里有約定的不需要辦理手續,增值稅稅率為3%(小額納稅)or6%(一般納稅);不在合同里約定的,分為2種,一種是與業委會約定增加的公共區域停車位,費用與業委會約定即可,月度計費,一般不用辦手續,一種增加的車位按臨停計時收費,要到當地物價局去做經營價格備案(也可以說是價格許可),稅率會高11%(一般納稅)or5%(簡易納稅)。另外,有的區域根據車位權屬,把停車費進行了拆分限價,要求在合同中直接體現拆分情況,車位服務費執行的物業服務費的稅率,租賃費執行租賃業務的稅率。
在收取小區停車費之前,需區分車位產權歸誰所有。根據物權法第74條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
停車費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小區停車位的權屬,由房屋買賣合同進行約定。如合同沒有約定,房地產開發公司可以通過出售、出租等方式收取停車位的相關費用。
《物權法》第七十四條 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
停車費的收費標準:每個地區政府分別制定適用于本地區停車場收費管理的停車收費標準。收費標準主要按照分時段、分片區差別收費。居住區停車場收費與非居住區停車場收費有差別,不同的車輛類型停車收費標準也有差別。(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