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退出的途徑有多種,很多時候也并不是一別兩寬,甚至搞得雙方兩敗俱傷。曾經名噪一時的俏江南就是典型的案例。抽逃資金的方式有很多種,在很多情況下,是不一樣的,甚至是雙方的損失。曾經著名的俏江南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
以下五種資金回籠方式
一般來說,大概有以下幾種方式抽逃資金:
首次公開發行
IPO是指被投資企業公開上市。這是資本(通常是PE)最理想的退出渠道。經過一定的鎖定期后,PE可以逐步減持股份,將權益資本轉化為現金。IPO退出方式的優勢在于:
1.通過被投資企業的上市退出,可以帶來更高的回報率;
2.通過上市退出被投資企業將有助于提高PE在行業中的聲譽。
合并和收購(M&A)
M&A PE在時機成熟時將被投資企業的股權轉讓給第三方,以確保被投資資金的順利回籠。這是資本退出的重要方式。與IPO退出相比,它有其獨特的優勢:
1.與IPO退出相比,PE受制于1-3年的鎖定期,M&A可以讓PE快速實現退出;
2.PE可以獲得一定的溢價回報,保證一定的投資收益;
3.出售企業的成本相對低于IPO,不需要高額的贊助、調查和承銷費用;
4.由于M&A對項目企業本身的類型和規模沒有具體要求,M&A的退出具有高度可控性。
因此,當PE急于變現,或上市時間成本過高、不確定性風險過高時,PE通常選擇M&A的短期快速方式實現退出。
買回
回購主要是指公司或原股東收購PE持有的股權,使得PE退出?;刭徱话闵婕耙韵聴l款:
通常,股份回購是一種不盡人意的退出方式。早期回購條款的主要目的是在公司賬戶有錢,項目運作良好,但由于某種原因(尤其是創始團隊的主觀原因)無法撤回時,保護投資者權益。
但在實踐中,私募股權投資協議中的回購條款實際上是PE為實現其股權而設置的強制性退出渠道。當被投資企業的發展達不到預期時,這是為確保私募股權投資資本的安全而設定的退出方式。
回購最大的風險之一是公司沒有足夠的現金完成回購,使得回購條款無法執行。在這種情況下,投資機構通常通過兩種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第一,大股東補償股份,會讓投資機構成為大股東。二是公司進入清算程序,此時投資機構一般會設定清算優先級,以保證自身權益。
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指股東以合法方式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一般來說,公司合并、收購或出售股權,都是以股權轉讓的形式。
在股權轉讓階段,通常涉及到接收權和出售權:“在公司上市之前,如果投資者同意將其股權出售給第三方,公司創始股東和其他股東應同意交易,并按照與投資者相同的條款和條件,將其全部股權與投資者一起出售給第三方。”
收賣權條款是指企業的命運是否出售并不是根據持有的股份數量來決定的,這也是投資機構保障自身權益的一種方式。
清算
清算是PE最不愿意看到的。在這種清算模式下,資本收益最低。如果公司被合并、收購、出售其控股權及主要資產,導致公司現有股東的股權比例低于50%,也視為清算事件。
但是,為了保證自身的投資收益,很多投資機構在投資前一般會約定以下“清算優先條款”:
“公司清算時,投資者有權獲得原每股收購價格的1.5倍和創始股東之前已公告但尚未分配的股息,剩余資產由創始股東和投資者按股權比例分配??毓晒蓶|對投資者按照前款約定可以分配的清算財產數額承擔連帶責任?!?/p>
深圳市辛凱財稅顧問有限公司
身邊的財稅顧問!
雙贏需要大家一起努力才能玩得開心。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或業務需求,請隨時聯系我們。
服務熱線:400-888-2048
注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