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廣州市、廣州、深圳市等城市之后,深圳版的支持企業方案出爐。繼廣州、廣州、深圳等城市之后,深圳版配套企業計劃發布。
2月8日,深圳發布《支持企業應對疫情攻堅克難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具體條款共計16條,包括減免物業租金、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幫助企業穩定現金流等。,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全力支持重點單位抗擊疫情。
一是加強對重點單位抗疫服務。
包括加快審批生產疫情防控所需物資的新項目,優先安排土地、水、電等資源性指標。鼓勵生產防疫物資的企業擴大技術改造投入。2月1日至3月31日采購的設備,補貼不超過設備投資的50%,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建立防疫物資臨時儲存和保管制度,鼓勵相關企業滿負荷組織生產。疫情發生后,疫情期間生產的防疫物資將由政府統一采購和儲存。
設立進口防控物資快速通關專窗。建立綠色采購渠道。疫情防控期間,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使用財政性資金在城市層面采購疫情防控物資、項目和服務的,采購單位自行采購,進口物資采購無需經過批準。
金融機構要全力滿足疫情防控的融資需求。
租金減免、社保費用減免和公積金減免
企業生產受到影響,但仍要承擔租賃成本,這讓很多企業主叫苦連天。
日前,深圳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SASAC)提出,擬對深圳市科技園區、工業園區、非政府機構和國有企業所屬非國有企業的租戶免交兩個月(2月1日至3月31日)的租金。
《若干辦法》進一步擴大了減租范圍,提出對非國有企業、科研機構、醫療機構和個體工商戶出租物業(包括廠房、創新型工業用房、辦公樓、農業批發市場、商鋪、倉儲物流設施、配套服務用房等)的,予以豁免。)歸市、區政府和市、區屬企業所有免租兩個月。
非國有企業或家庭(個人)承租市、區兩級公共租賃住房和人才住房,免交2個月租金。鼓勵惠州公司、非國有企業和業主個人根據國有企業的做法,積極倡導社區入股減免物業租金。
除減租外,其他減負措施還包括:用人單位因疫情原因未按時繳納企業社會保障費的,可推遲至疫情結束后3個月繳納;住房公積金繳存確有困難的企業,可以依法申請將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降低至3%,期限不超過12個月,或者申請延期繳納住房公積金,期限不超過12個月。
此外,受疫情影響的各類企業將退還6個月的城市污水處理費;免除全市工商企業2月份兩部分電費的基本電費,由市財政支付;對生產經營有困難且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由企業向稅務部門申請延期繳納,延期繳納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受疫情影響的困難企業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3個月。
幫助企業穩定現金流。
對于餐飲、旅游等行業來說,受疫情影響,無數中小企業面臨著嚴峻的現金流挑戰。
對此,《若干辦法》提出,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和有發展前景但因疫情暫時遇到困難的企業,不得放貸、切斷或壓貸。
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和企業家到期還款困難,可延期或續貸,可酌情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
為疫情防控相關企業、生活物資重點企業票據貼現開通再貼現綠色通道,將業務辦理流程縮短至2個工作日;積極運用再融資等工具,鼓勵金融機構向相關企業提供優惠利率信貸支持。
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受益范圍擴大至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商業銀行2月1日至6月30日新增貸款(延長期限視同新增貸款)風險損失補償比例上限由50%提高至80%。
鼓勵金融機構增加發行“疫情防控債券”,暢通直接融資渠道。股票質押協議在疫情防控期間到期,經協商可延長3至6個月。
此外,還提出了幫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的措施。鼓勵各銀行機構適當降低貸款利率、降低手續費,力爭新發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較2019年降低0.5個百分點。
疫情防控期間,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費減免30%,其他符合條件的惠州擔保機構給予一定的擔保費補貼。
政府性融資再擔保機構全年免收再擔保費,融資性擔保資金再擔保風險分擔比例由最高50%提高至60%,鼓勵擔保機構對惠州銀行推薦的符合條件的貸款項目實行“見貸即擔”。
全力支持
其他配套措施包括加大產業資金優惠支持力度,進一步釋放“四千億”政策紅利,加強對城市公共交通運營的支持,加大助企穩崗力度,落實靈活就業政策,加大企業職工技能培訓補貼力度,加強出口信用保險服務保障等。
為保障職工就業,多項措施提出,疫情防控期間,將上一年度實際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給未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
參保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按企業及其職工上一年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25%予以退還。
企業在職工接受疫情治療或者醫學觀察隔離期間支付的工資,按照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的50%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