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提交的材料通過初步申報后,還需要下一步的材料提交,才能正式完成企業合并。現在,我們還是邀請辛凱投資為您講解外商投資企業在進行企業合并初步申報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企業合并初步申報后外商投資企業需提交的材料。
1.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初步申報后,還需提交在全國發行的省級以上報紙上刊登的企業兼并公告證明原件1份;
2.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初步申報后,還需提交各被兼并企業通知其債權人的證明文件復印件1份;
3.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初步申報后,還需要提交說明各被并購企業債務清償情況的文件原件,各企業法定代表人需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
4.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初步申報后,還需提交被合并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對因合并而解散的企業未清償債務提供的償債擔保文件原件1份。具體要求主要包括:
(1)兼并吸收的,由接收企業出具擔保書,由接收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接收企業蓋章;
(二)新設企業合并的,新設企業應當在企業合同、章程中訂立償債保障和債務繼承條款;
5.外商投資企業初次申報后設立新企業的,需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商事主體名稱證明書》復印件1份;
6.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初步申報后,還需提交被并購企業投資者簽署的新企業合同、章程原件兩份。另外還需要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投資方蓋章。如果是外資企業,不需要提交合同;
7.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初步申報后,還需要提交各被并購企業的《批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原創;
8.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初步申報后,還需提交1份被并購企業權力機構成員名單原件;
9.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初步申報后,還需提交委托代理人或管理人申請的授權委托書及雙方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
10.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初步申報后,還需提交個人投資者和企業法定代表人申請的投資者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