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商標企業進行品牌宣傳的前提條件,也是企業保持品牌價值的重要保證。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許多企業建立了自己的品牌,拓寬了市場。對于商標企業來說非常重要,它把消費者和企業聯系起來,消費者可以通過商標識別其他企業。為了快速布局,滿足企業產品需求,企業往往會選擇商標轉讓。
1.商標查詢。
在提出注冊申請之前,商標注冊申請或者他的代理人詢問他申請的商標是否與在先權利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2.商標審查。
商標審查分為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
3.初審公告。
商標注冊申請經審查后,對符合《商標法》相關規定的,作出準予注冊的決定。并在《商標公告》進行公告。三個月內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被認定無效的,該商標予以注冊,并頒發注冊證。
4.查詢分析
商標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冊申請前,應當查詢申請的商標是否與有權再申請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查詢范圍限于自查詢之日起已進入知識產權局數據庫的注冊商標和申請中的商標,不包含處于評估狀態的在先權利信息。結果不具有法律效力,僅供參考,不作為知識產權局批準或駁回申請的依據。
5.形式審查
商標形式審查(約3個月)。商標形式審查是指商標注冊主管機關對申請商標注冊的文件和程序是否依法進行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審查機構應當編制申請號,確定申請日,頒發《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確定申請日期非常重要。
6.實質性檢查
商標實質審查(約18-30個月)。(2014年5月1日,新商標法實施,商標實質審查期9個月)
7.初審公告
商標初步審查公告(3個月)是指商標注冊申請經審查,符合《商標法》相關規定的,允許注冊商標。并在《商標公告》進行公告。自初步審查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無人對初步審查的商標提出異議的,該商標予以注冊,并同時發布注冊公告。三個月內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被認定無效的,該商標予以注冊,并頒發注冊證。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如果您在此期間未能申請,將有六個月的延長期。延長期內未提出申請的,期滿后知識產權局將予以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