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一人公司或獨資公司或獨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東(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那么一人公司的設立需要什么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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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的設立需要什么程序,有哪些?
一人公司的設立需要的程序:
1、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
2、企業印章刻制
3、前置審批辦理。
4、在銀行開設企業驗資賬戶,交存企業注冊資金。
5、在會計師事務所辦理法定驗資手續并領取驗資報告。
6、在工商局辦理企業注冊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包括一人公司在內的所有有限責任公司,均是獨立的法人,其股東與公司之間無論是人格還是財產,均是相互獨立的,股東僅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在股東實繳出資后,股東與公司的債務沒有任何的法律關系。
公司成立后,對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的要求也更嚴格。因為只有一個股東,公司容易被股東個人完全控制,將公司財產公做私用,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因此法律對一人有限公司作了特殊的規定:
1.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公司;
2.自然人設立的一人公司不能再對外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3.一人有限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且必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4.這些無形中都增加了公司的管理成本。
普通的非一人有限公司人格混同,需要債權人來證明,因債權人難以掌握公司的財務資料,往往難以證明。但是對于一人有限公司的人格混同,法律規定舉證責任由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承擔,如一人有限公司未能證明其清白,法律就推定股東和公司人格混同,股東需要“自證清白”來證明沒有人格混同,如果無法證明就要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便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風險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