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各省(區、市)稅務局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國總函〔2016〕459號)精神,按照評選范圍、條件和程序,本著“好中選優”原則,通過自下而上層層推薦,決定推薦以下單位和個人為“各省(區、市)稅務局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候選對象:
先進集體:
1.浙江省稅務票證管理中心;
2.杭州市地方稅務局拱墅稅務分局;
3.溫州市洞頭地方稅務局。
先進工作者:
1.海寧市地方稅務局組宣人事教育科科長張艷;
2.德清縣地方稅務局副局長沈新惠;
3.衢州市地方稅務局衢江稅務分局管理二科科長段錫銘;
4.舟山市地方稅務局征收管理處副處長曹舟軍;
5.仙居縣地方稅務局規費科科長王秋月。
為增強透明度、公正度,確保推薦質量,現將推薦單位和個人進行集中公示,接受監督。公示時間截止2016年9月30日。
省地稅局監督電話:0571-87668828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