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助力“大拆大整”專項行動,進一步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規范稅收征收管理秩序,進一步促進經濟轉型發展,溫州市國家稅務局、溫州市地方稅務局于10月始至2017年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促轉型、助發展,集中整治稅收違法行為”專項行動。
該行動針對溫州市范圍內“四無”生產經營單位,通過深化國地稅部門協作,運用先進風險管理理念和方法,以數據信息共享為手段,加強稅源征管,加大稅收違法打擊力度,進一步公平稅負,從而提升全社會納稅遵從度,逐步形成“良幣驅逐劣幣”的稅收環境。
國地稅相關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國地稅各級稅務管理部門與各級政府以及市場監管、安監、住建、環保、電力等單位合作,取得“大拆大整”行動中相關“四無國地稅”企業的基礎信息,聯合開展稅收管理和執法工作,主要將采取三項措施。
對于此次行動中發現的“四無”企業,國地稅部門共同建立以電控稅指標為基礎、行業特定模型為輔的稅收風險特征庫,利用單位電產比、單位水產比、單位人工產出、畝產稅收貢獻率等指標,測算納稅人納稅與生產匹配情況,并根據分析結果形成涉稅風險納稅人名冊,作為專項行動的管理對象。
針對風險納稅人名冊,國地稅各級稅務管理部門,結合自身管戶情況,根據以電控稅指標、行業特定模型等有針對性的實施聯合管理,下發自查通知書,限期整改。對于自查不到位的納稅人,采取停票限票等相關措施;針對經聯合管理仍舊不到位的納稅人,由國地稅共同制定評估方案,按照“一次進戶、聯合評估、各自處理”的評估原則,統一評估時間、期限、步驟和程序;針對“四無”生產經營單位中的“釘子戶”,國地稅通過聯合檢查、協同案件審理、協同案件執行等方式實施國地稅聯合稽查,進一步加大打擊稅收違法行為的力度。
為確保專項行動的順利推進,在國地稅部門聯合行動中,根據各項稅收法律法規的要求,統一執法標準,其中包括風險庫的建立、執法對象的確定、程序的規范,處罰的標準統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