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自2月份“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啟動以來,相繼公布稅務行政審批清單、取消和下放涉稅行政審批事項,分批公布取消進戶執法的項目,簡化增值稅發票領用手續等一系列為民務實舉措,簡政放權、轉變職能。
行政審批有的取消了,有的下放了,進戶執法少了,發票領用手續簡化了,大家不禁會問,系列舉措實施后,會不會造成管理缺位?會不會導致稅收流失?
稅務總局早就準備好應對措施,在歷次發文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執行以上規定的同時,專門就加強后續管理作出明確規定,強調建立和完善制度、創新管理服務方式方法,對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動向,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解決。
4月8日,稅務總局制發了《關于加強對取消進戶執法相關項目后續稅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切實轉變管理服務理念,制定管理辦法,完善共享機制,強化風險管理,加強工作督導,把放權減負執行到位,切實減少對納稅人的打擾,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同時強化內部責任、優化工作方式,既要確保“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各項服務措施落地,又要防止出現稅收漏洞,做到放而不亂、管而有度。
——制定后續管理細則。必須進戶執法的項目,實行統籌執法,合并執法,在辦稅負擔上做“減法”;已取消進戶執法的項目要堅決落實,從明確崗位職責分工,強化內部責任入手,跟進了解情況,分析實施效果,分類制定后續管理辦法,在后續管理上做“加法”,防止脫檔斷檔。既切實把納稅人辦稅負擔減到位,又把該管的事項管到位,提高管理效率,堵塞管理漏洞,避免和減少稅收流失,為市場主體創造公平公正的稅收法制環境。
——強化數據分析監控。各級稅務機關之間,國稅、地稅之間加強協作,相互開放信息查詢權限,構建執法信息共享平臺,充分應用稅收信息化手段,對取消進戶執法的項目開展案頭分析審核,利用稅收分析軟件進行涉稅數據比對,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將納稅人因政策理解或操作失誤可能造成的涉稅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但對于利用稅務機關取消進戶執法逃避納稅義務的,則將堅決查處,依法處理。
——建立護稅協稅體系。積極爭取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推進“政府主導、稅務負責、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信息共享和協稅護稅體系建設,推動地方稅收征管保障條例、辦法制訂出臺,多渠道獲取涉稅信息,及時獲取相關部門、單位和機構的涉稅信息,與納稅人申報數據比對,應用稅務機關和納稅人之外的第三方信息服務稅收征管,從而減少對納稅人的打擾。
鏈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對取消進戶執法相關項目后續稅收管理的通知》(稅總發〔2014〕4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