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深入推進商標便利化改革,網申系統商標注冊申請非標準項目申報功能已于近日向社會開放。網申系統增加該功能后,改變以往申請非標準項目只能提交紙件申請的方式,申請人通過網申系統申請商標注冊時,不僅可選擇申報已公開的可接受項目,還可以自行填寫非標準項目,實現商標注冊申請全面電子化。
非標準項目是指未列在《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中,但項目名稱具體、準確、規范,符合商品服務分類原則的可接受項目。申請人申報時,一方面要注意商品或者服務項目名稱本身要表述清晰、準確,符合一般公眾的語言習慣和文字使用規則;另一方面要注意足以與其他類別的商品或服務項目相區分,不應產生混淆和誤認。商品和服務項目申報指南請查看“中國商標網>商標申請>商品和服務分類”欄目。
商標局會對申請人申報的項目名稱進行審查。經審查,申請人申報類別不正確或項目名稱不規范的,商標局依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要求申請人進行補正。請申請人按照分類原則,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規范申報。
商標局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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