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審查流程比較長,有的甚至需要一年左右。而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往往會使用商標,尤其是在不使用商標進行推廣的情況下,往往會給人一種不夠規范和專業的印象,從而使推廣效果大打折扣。
那么,企業在商標申請注冊?逗留期間需要使用商標時,應該怎么做呢
首先要明確一個商標需要注冊并核準注冊,才能取得相應的商標權。
我國市場上使用的商標注冊標志有兩種:大部分在商標的右上角或右下角用圓圈標注R字,或者用中文“注”字,也有在商標的右上角或右下角標注“TM”的。
這種情況有時與商標使用國有關。比如,與中國的商標“申請在先”原則不同,美國實行的是“先用”原則,即商標的第一使用人受法律保護。根據美國法律,需要進行貿易和商標的實際使用,才能獲得商標的法律保護。雖然美國引入了注冊制度,但“在先使用”仍然是申請注冊的前提條件。根據“在先使用”原則,商標可以注冊,也可以不注冊。未注冊的商標,只要還在使用,就可以受到法律保護。所以當我們看到一些使用中的美國商標標有“TM”標識時,這樣的商標是受美國商標法保護的。
在我國,由于商標法實行的是“申請在先”的原則,出于各種目的,一些不負責任的商標注冊機構會告訴企業“TM”就是注冊商標的意思。你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之后,可以通過標注“TM”來使用這個商標,但是不能標注為注冊商標。
很多企業都渴望使用商標,這有利于企業注冊商標的決心。于是,很多企業一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就把注冊商標放在自己產品的各種包裝、合同甚至廣告里。殊不知,這種方式存在侵權風險,已有多家企業被訴至法院。
一旦法院認定侵權,企業不僅面臨賠償,還可能涉及各種包裝、廣告費用等損失。
“TM”是英文商標的縮寫。我國《商標法》根本沒有規定“TM”標記的顯著性,也沒有提到企業在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后,在標注TM時,可以在本申請中使用該商標。
本案中,商標的使用,如果侵犯了他人的商標權,也應承擔侵權責任。原因很簡單?!渡虡耸芾硗ㄖ獣分皇歉嬖V申請人商標局已經受理了商標申請,并不代表商標已經通過審查。
《商標受理通知書》下面會有一句話:“注:本通知書僅表示商標局收到了申請人的商標申請,并不代表申請的商標已經被核準注冊”,實際上是提醒企業《商標受理通知書》的性質。
因為《商標受理通知書》只表示商標局收到了申請人的申請,但還沒有開始審查。也就是說,即使注冊了與馳名商標相同的商標,也能獲得《商標受理通知書》。
如果你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之后還能在這個應用中標注TM和使用商標,難道你就不能* *裸的用這種方式“合法”侵犯他人的商標權嗎?所以說“注冊商標標上‘TM’就可以使用”是很荒謬的。
圓圈內有一個R符號和一個“注”符號,兩者都是我國法律規定的注冊商標標志,表示該商標已在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經審查通過,取得《商標注冊證》,成為注冊商標。
r是英語中“Register”的首字母。注冊商標具有獨占性、排他性、唯一性等特征。屬于注冊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或授權,任何企業或個人不得使用,否則將承擔侵權責任。
那么,企業可以使用還在申請注冊中的商標嗎?答案確實可以用,但是有一定的侵犯他人商標權的風險,與是否加“TM”無關。
?風險來自三個方面:
第一,在申請商標前沒有檢索就存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其次,雖然做了搜索,但搜索工作不到位,存在漏檢情況;
第三,雖然已經做了檢索,但是商標局的數據庫有一定的“窗口期”(即有些商標已經申請注冊,但還沒來得及錄入數據庫)。在窗口期,有人先申請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當然,企業已經使用了申請注冊的商標,該商標最終可能會被注冊而不會產生任何問題。但是,企業也可能遇到風險。
比如企業申請注冊商標之前就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最后商標注冊不成功,人們起訴或投訴侵犯商標權,不僅要賠償他人的損失,還會損失企業前期的大量投入。
建議廣大企業,如果確實要在商標注冊期內使用該商標:
一是要進行詳細的商標檢索,確保之前沒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2.控制申請中與商標相關的各種投入、包裝和宣傳的成本。
企業大規模的宣傳推廣最好是在正式拿到商標注冊證之后,為了防止自己投錢,卻給別人做嫁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