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注冊商標,不僅流程復雜,而且商標的類別選擇也很頭疼。這時候有人會說,你直接把所有品類都注冊了不是很好嗎?那么,所有類別的商標都需要注冊嗎?
一、各類別商標注冊是什么?
全類別商標注冊是指同一申請人向商標局申請注冊《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所列同一商標的所有類別(共45個類別)的行為。
商標全類別注冊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1)必須是同一申請人
(2)必須是同一商標
(C)必須是45個類別
第二,所有類別商標注冊的好處
(a)防止他人依附自己的商標
全品類注冊最直接的意義在于,一旦注冊成功,任何人都很難在任何品類注冊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未經商標持有人同意而被他人使用的,商標持有人可以請求停止使用并賠償損失。
全類別商標注冊,一方面可以防止自己的商標因為別人在其他類別注冊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標而被淡化。一方面也可以防止別有用心的人在自己的品牌做大做強后被“利用”,在自己的主營產品或服務之外的類別注冊,搭便車,四處游走,抱住自己的商標不放。
(2)塑造商標優勢,保持品牌競爭力
商標作為品牌建設的基石,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企業形象和品牌價值。如果其他行業的企業在不同類別的商品或服務上注冊了與你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并且該商標的知名度不斷提高,不明真相的人可能會認為你注冊的商標是攀附他人,有損企業在公眾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申請所有類別的商標,不僅可以提高商標和企業在各行業、各領域的知名度,還可以提高企業的品牌影響力和核心競爭力。是保護商標權益的有效途徑。
(3)獲得比“馳名商標”更好的保護
《商標法》第13條規定:
(一)相關公眾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犯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保護該馳名商標。
(二)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商標是他人抄襲、模仿或者翻譯的馳名商標,容易引起混淆的,不予注冊,禁止使用。
(三)申請注冊的不同或者不相似商品的商標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的復制、模仿或者翻譯,可能損害馳名商標注冊人利益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從某種意義上說,馳名商標可以不同程度地跨類別保護,但并不意味著馳名商標可以無條件地受到所有類別的保護。抄襲、模仿或翻譯他人商標,必須是“容易引起混淆”或“誤導公眾”,才可以禁止注冊。
申請各種商標注冊是不一樣的。商標一旦注冊成功,可以在45類商品或服務中得到更全面的保護。
(四)為企業未來將要推出的商品或者服務預先注冊商標
一個企業的發展是長期的、多變的,很有可能利用其品牌效應進行多元化投資,拓展新業態,開拓新市場。這時,各類商標注冊的前瞻性就凸顯出來了。
三。申請各類商標注冊的風險
當然,所有類別的商標注冊申請都有限制。有些商標可能無法在45個類別中成功注冊。即使注冊成功,如果不使用該商標,也可能面臨被“退出第三類”的風險。
《商標法》第49條第2款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使用
(1)互聯網領域的國企、傳統老字號、獨角獸企業;
(二)餐飲、快消、生鮮品牌;
食品最關心的是安全問題和用戶的觀感。食品商標一旦在衛浴、生物醫藥等品類被惡意注冊,對品牌的傷害不可小覷。
(3)該商標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申請全類商標保護是企業應對“頂級品牌”和“熱點”的有效手段。如果一個企業有一定知名度,產品關注度高,其商標很容易成為他人侵權的對象,被搶注。
(四)企業有長期發展規劃;
如果申請人對企業有長遠發展規劃,會為將來生產銷售的產品和服務提前注冊商標。這類企業在申請注冊商標時,要“一步到位”,注冊各類商標。
全類商標注冊不僅保護全面,而且在維護和宣傳品牌美譽度方面獨具特色,可以不斷強化和提高商標的品牌和市場影響力。即使目前產品沒有涉及所有領域,全品類商標注冊也是為品牌未來在其他領域的布局做鋪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