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商標申請人在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后,由于對商標知識不足或不熟悉商標注冊.的詳細情況,意外收到商標局發出的駁回通知書。如果商標注冊申請不被接受怎么辦?
商標申請駁回是指在商標注冊過程中,商標局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時,認為該商標的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不予受理,不出具受理通知書的情形。
不幸的是,如果收到商標駁回通知書,我們也不必驚慌。這是商標注冊過程中很常見的情況,有補救的機會。商標注冊被駁回并不意味著商標本身不能注冊,而是申請材料存在問題等。申請人只要按照規定補充一些申請材料,就可以安心等待商標局的進一步審查。
不予受理的商標申請存在哪些問題?
一般來說,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的主要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
1.申請文件缺少申請表、商標圖樣和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的;
2.申請以紙質形式提交,但未打印或打印;
3.未按要求使用正確的申請表;擅自修改申請表格式的;
4.申請表中未填寫商品/服務名稱;
5.申請不是中文的;提交的各種證書、證明文件、證據材料為外文,未附中文翻譯件并加蓋申請人、代理機構或翻譯公司公章的;
6.因未按要求填寫申請表,無法確定申請人的姓名和地址;
7.申請表上申請人的姓名、印章或簽名與所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不一致的;
8.商標圖樣不符合《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的;
9.宣稱以立體標志、聲音標志、顏色組合申請商標注冊不符合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的;
10.申報申請注冊集體商標,但未提交商標使用管理規則和集體組織成員名單的;
11.聲明申請人已申請注冊證明該商標,但未提交商標使用管理規則和證明其或其委托的代理機構有監督檢驗能力的證明文件;
12.聲明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申請人共同申請注冊同一商標,但未提交填寫共同申請人姓名并由其蓋章或者簽名的附頁的;或者提交附頁未說明兩個以上申請人共同申請注冊同一商標的;
13.申請人為國內自然人的,申請人未按照《商標法》第四條的規定提交申請文件的;
14.境外公證未同時附上證明文件的;
15.未向商標局繳納費用的;
16.商標局通知申請人補正,申請人逾期未補正或者未按照要求補正的。
商標注冊申請不會因為申請材料有問題就不予受理,與商標本身無關。申請人收到駁回通知后,可以按照規定對申請材料進行補正。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規定的內容進行補正,并交回商標局。未補正或者未按照要求補正的,商標局不予受理。
商標注冊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各種意想不到的情況。如果您不清楚商標注冊流程,建議咨詢專業機構,他們可以幫助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