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很多人因為商標即將到期而申請續展,但最后卻不知道為什么被駁回?下面告訴大家是什么原因導致商標續展被拒。希望能幫到你。
是什么導致商標續展被拒絕?
每一個成功注冊的商標都有一個有效期,從核準注冊之日起10年。到期后,可通過續期延長使用壽命,每次10年。根據我國《商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如果您在此期間未能申請,您可能會獲得6個月的延長期。延長期屆滿未提出申請的,應當注銷該注冊商標。也就是說,商標續展注冊申請可以在商標有效期滿前6個月至商標有效期滿后6個月提出,商標局予以受理。
那么商標續展被駁回的因素有哪些呢?
第一個原因可能是已經超過了續費期。忽略續展日期是很多人容易犯的錯誤,所以這也是商標局駁回的因素之一。
第二種是換證準備的材料不符,提交的材料沒有按要求填寫。同時,如果續展的商標多了,就容易出錯。建議你可以找一個代理機構來辦理。
以下是商標續展的相關知識開發:
1.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如在此期間未提出申請,可準予六個月的延長期。
2.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前六個月至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六個月需要繼續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可以申請注冊商標續展。
3.商標續展類別應按《商品國際分類》的類別填寫。原批準的商品屬于國際分類不同類別,但都需要續展的,應按類別填寫續展申請,原注冊號保留在哪個類別,其余用另一個申請號編制。
4.原核準的商標設計包含不能作為商標使用的內容,但商標難以分離的,應當放棄該部分的專用權;商標名稱不在商標設計中。如果名稱不需要專用權,就應該放棄;如果需要,商標名稱的字符可以寫入其圖形,也可以單獨續展。
5.商標續展需提交《商標注冊證》原件,并附商標圖樣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