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NPC常委會決定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為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普及法律知識,營造知法守法的社會氛圍,以問答的形式對新商標法修正案的主要條款和適用情況進行介紹和說明,并回答實踐中普遍關心的問題。如果您對商標問題有任何疑問,歡迎前來咨詢,我們可以為您提供專業的指導。歡迎來到知識產權的商標申請部分。
問題1:商標法修訂的背景是什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解決實踐中的突出問題,更加有效地遏制惡意商標注冊行為,加大商標專用權保護力度。2019年4月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決定修改《商標法》。該修正案涉及六條,將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國家知識產權局將盡快研究起草和完善配套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全力保障商標法修正案順利實施。
問題2: 《商標法》 的修訂為什么要加強對惡意注冊的監管?
隨著商標注冊程序的優化、注冊期限的縮短和注冊成本的降低,當事人獲取商標注冊.更加便捷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如惡意申請接近知名品牌進行利益輸送,大量囤積商標等。嚴重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和商標管理秩序,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強烈呼吁監管。
對于前者的惡意應用,目前的法律法規是比較明確的。近年來,大力打擊這種行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在囤積登記的管理上,法律上只是一些原則。缺乏直接、明確、可操作的規定,導致實踐中打擊力度不足。該修正案旨在從源頭上阻止惡意注冊申請,并將商標申請返回到系統的源頭使用。
問題3:管制惡意注冊的修正案有哪些方面?
此次修正案對惡意注冊的規制主要涉及以下三個方面:3360
一是強化商標使用義務,增加一條‘非使用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不予駁回’的規定。首先,應在審查階段適用,以提高打擊惡意注冊的門檻,并將其作為提出異議和無效請求的理由。直接適用異議程序和無效程序;
二是規范商標代理行為,規定任何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被代理人惡意注冊的商標代理機構不得接受委托,一經發現,依法追究責任。
三是規定了對申請人和商標代理機構惡意申請商標注冊和惡意訴訟的處罰。因此,對惡意注冊的規制將貫穿于商標注冊和保護的全過程,包括申請人、權利人和責任主體的中介服務機構。
問題4:如何實施修正案來規范惡意注冊?
作為修改商標法的配套措施,國家知識產權局目前正在研究起草部門規章—— 《關于規范商標注冊申請的若干規定》。該規定將在操作層面細化法律修改內容,明確惡意申請、囤積注冊等處理措施的具體類型,如大量注冊明顯超過合理限度的商標,以及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優先注冊等。詳細列舉了以不正當目的重復申請商標注冊等典型行為。除了《商標法》規定的商標注冊程序中的駁回和無效手段外,還將采取信用檔案、行業自律措施、情節嚴重的暫停受理商標代理業務等監管手段。同時規定,任何組織
目前,在審查實踐中,國家知識產權局已依法采取措施打擊惡意注冊行為。商標審查員會綜合考慮申請人的經營范圍、使用能力、商標申請歷史、以其名義申請的注冊商標數量、商標申請的獨創性、歷次司法判決結果、案件判決等因素是否構成惡意注冊。根據《商標法》的規定,申請人涉嫌惡意申請或者囤積注冊的,可以要求其作出相關說明。
問題5:在規范惡意注冊時,為什么要增加商標代理機構的義務?
目前,在貿易中有許多商標代理機構,一些不良的商標注冊機構協助甚至直接參與惡意申請和囤積注冊商標。一個
些機構設立附屬公司,在與其業務無關的領域申請大量商標,轉售以牟利,或利用其專業知識惡意搶走客戶的商標并索要高額轉讓費,從而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該修正案將惡意注冊申請納入了商標代理機構不得接受委托的情形和處罰商標代理機構的理由,同時也是對注冊商標代理申請提出異議和無效程序的理由,有利于規范代理行為,凈化商標代理機構的市場秩序,鼓勵大家互相監督。即將出臺的《關于規范商標注冊申請的若干規定》將明確對代理機構的監管措施,如使用信用檔案、行業自律措施、情節嚴重的暫停受理商標代理業務等。
問題6:為了增加侵權賠償額,該修正案做了哪些修改?
為了進一步增加侵權成本,懲罰惡意侵權人,嚴格保護商標專用權,給予權利人更充分的賠償,本修正案以專利法修正案草案的相關規定為基礎,將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賠償金額的計算倍數從1倍以上提高到3倍以下,從1倍以上提高到5倍以下,并將商標侵權賠償的法定限額從3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
問題7:在這項修正案中增加了哪些關于打擊假冒注冊商標的補充規定?
假冒注冊商標極大地侵犯了消費者的利益,嚴重干擾了市場環境,長期以來受到了全社會的關注。本修正案參照《民法通則》中關于民事責任的相關規定和《著作權法》中關于司法機關民事制裁的規定,具體規定了假冒注冊商標商品以及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材料和工具的處置。新內容規定,在審理商標糾紛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請求,責令銷毀假冒注冊商標商品以及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材料和工具。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只有去除假冒注冊商標后,才能進入商業渠道。上述修正案將銷毀和禁止進入商業渠道視為最重要的處置手段,這大大增加了假冒注冊商標者的非法成本,并有效阻止了他們。同時,增加的法規與現行商標法規定的行政措施相平衡,使商標權的保護更加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