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一個辯論節目叫《認真》
每一條路都“精彩”。你唱完之后,我會上臺。
唇槍舌劍的戰斗嗶嗶聲不斷吐得滿天都是。
這是已經連續播出五季的Qipa的理論。
馬李生日黃志忠
一群最健談的人聚集在這里。
給我妹妹打。
看節目的時候經常會出現這種情況。
方形飾面。
是啊,有道理。
說反了。
是啊,是啊,是啊,有道理。
如此循環往復。
嚴肅與幽默完美結合的辯論節目。
大概就是奇奇說的吧。
然而《奇帕說》一炮而紅。
總得有人開始搭便車。
2017年底,愛奇藝起訴《營銷奇觀》
侵犯其商標專用權。
這個案子昨天公開審理了。
2018年10月10日,愛奇藝為旗下知名節目打了一場關于奇葩說的官司。劍指一檔名為《營銷七八說》的視頻節目,聲稱制作該節目并創建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用于營銷七八說的北京凌雪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凌雪公司)獲得了七八說的知名度。
該公司聲稱《七霸說》是中國第一檔視頻節目,由其投資、制作、推廣、播出。自2014年11月29日在“愛奇藝”獨家播出以來,深受觀眾喜愛,總播放量過億,人氣極高。
2016年4月,經法律授權,愛奇藝享有第16260183號注冊商標“奇帕說”的專用權,“奇帕說”商標不僅用于節目的制作、播出和推廣,還與節目建立了密切的關系。
一方面,愛奇藝認為,凌雪公司在其視頻節目名稱、網站欄目名稱、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名稱、微信微信官方賬號欄目名稱中使用“營銷奇霸說”、“奇霸說”等字樣,與奇霸說的注冊商標在字、音、義上完全相同,構成相同或者近似,從而侵犯了商標專用權。
況且,明知“七霸說”知名度高,凌雪公司不僅不主動回避,反而故意對外宣傳,主觀意圖是博取知名度。由于原被告與雙方的內容、名稱、目的、受眾傳播渠道相同或高度相似,容易造成混淆和誤解,違背誠實信用和公認的商業道德。
“Qipa理論”VS“營銷Qipa理論”
前一單輪
在名稱中使用“營銷精彩故事”字樣,
是否構成商標意義上的使用行為?
愛奇藝律師認為,所謂“商標使用”,是指所使用的商標文字,具有區分服務來源的功能和作用,使人能夠想到是誰提供了服務,并建立起相應的關系。說到“奇帕說”,我想到愛奇藝,說到“營銷的奇帕說”,我想到凌雪公司,這顯然是商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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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雪領公司代理律師辯稱,“營銷奇葩說”是欄目名稱,而不是商標使用。“營銷奇葩說”是一檔進行營銷方面知識的宣傳與推廣的欄目,專訪營銷領域內知名的專業人士,內容集中于營銷相關的案例、知識、經驗,并沒有關于娛樂內容,也不是培訓,欄目并不收費,本質是知識傳播,是作品而不是服務或產品,對“營銷奇葩說”的宣傳,僅限于宣傳欄目作品,而不是在宣傳服務。在視頻和文字中使用了詼諧、幽默的環節或語言,也只是為了給受眾營造輕松的氛圍。
針對“營銷奇葩說”的節目內容和形式,愛奇藝一方認為與其注冊商標“奇葩說”的部分服務范圍相同,“被告節目發表關于營銷的知識和觀點,系對受眾人群進行營銷方面的培訓,而主持人和嘉賓帶有幽默的對話,上傳播放平臺供用戶觀看,系提供在線電子出版物(非下載)及提供在線錄像(非下載),這都與原告商標核定的使用類別相同。”
對此,雪領方認為“營銷奇葩說”的視頻僅僅是輔助作用,比較短,主要是文字內容。由于“營銷奇葩說”是發布在騰訊視頻等平臺上,通過技術鏈接嵌入自己的網頁和微信公眾平臺上,其自身不是提供視頻的網站,因此認為自己并沒有提供在線錄像的服務。
二者是否構成近似商標?
其使用的服務類別是否近似或相同?
除了開設“營銷奇葩說”的欄目和相關微信公眾號外,愛奇藝一方還表示,“營銷奇葩說”的主持人,曾在節目中直接稱該節目為“奇葩說”,而且在此前被告微信公眾號的菜單里,也直接開設了名為“奇葩說”的欄目。
雪領公司的使用行為不僅包括“營銷奇葩說”這樣與原告注冊商標近似的用法,還存在直接使用“奇葩說”三個字的行為。“奇葩說加上營銷,營銷只是通用名稱,表達節目的主題,并不具有顯著性。有顯著性的是‘奇葩說’幾個字,這和原告的商標完全相同。”
雪領公司CEO宋鵬表示:“‘營銷奇葩說’強調的是‘營銷奇葩’+‘說’。‘奇葩’一詞是網民貢獻的,大家都可以用,和愛奇藝的‘奇葩說’并沒有任何關系,不僅是欄目標識,連內容、形式、傳播渠道、受眾群體等等都不相同。通過愛奇藝的這個節目,并不會、也沒有給我們帶來任何收益。”
如果構成商標侵權,應承擔何種責任?
侵權數額、賠償數額如何確定?
10月10日,“營銷奇葩說”欄目及相關文章仍可在線瀏覽,而原告愛奇藝的訴訟請求之一,便是要求被告停止并不得使用含有“奇葩說”字樣的欄目名稱、節目名稱、微信公眾號名稱。
原告認為,依照《侵權責任法》相關內容,原告的商標“奇葩說”顯著性極高,被告的行為容易導致公眾誤認為雙方有關聯,這侵犯了其商標專用權,因此被告應當承擔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
10日下午,這場庭審同步在CCTV-12《現場》節目中進行直播,關于賠償金額的確定,參與節目的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可參看依據對方的侵權行為導致原告損失多少,或者被告由此獲利多少,如果二者都難以查證,還可以要求法定賠償。
在此案中,原告愛奇藝便要求了法定賠償。除了律師費、公證費等合理支出,原告還提供被告的侵權持續時間和侵權范圍等證據,供法院參考以酌定最終的賠償金額。“在互聯網侵權案件中,對于侵權損失的舉證相對比較難,原告的訴請與最終判定的金額也往往不盡相同。”朱巍說。
被告雪領一方則認為自己并沒有侵權,當前沒有撤下欄目相關內容,這也是為了保存證據。“欄目上線后,我們沒有進行進一步的宣傳和推廣,只是放在網頁和微信上供用戶查看。”
宋鵬表示,該欄目并不是雪領公司的主營業務,是迎接新媒體的一種實踐,前后投入了幾十萬,收益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從去年2017年11月就停止了欄目更新,所以即便“下架”或者“刪除”該欄目,對公司業務也不會有任何影響。
10月10日下午4時許,原告當庭表示不同意調解,法院宣布休庭,宣判時間和地點將另行通知。
來源:成都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