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銷和商標注銷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對于很多朋友來說,如果不太注重溝通,很可能不會注意到區別。但是,如果你真的仔細想一想,雖然在法律上兩者肯定是有區別的,但是具體區別是什么,似乎就不清楚了。下面讓邊肖給你解釋一下。
具體含義
商標注銷
商標撤銷是指商標局根據商標注冊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請,撤銷或者部分撤銷注冊商標的法律程序。商標注銷申請人應當主動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注銷手續,并交回原《商標注冊證》。
商標撤銷
商標撤銷通常是因為在某些條件下商標注冊成功。但經商標局審查核實后,商標局將依職權撤銷該商標;商標撤銷可分為不當使用撤銷、不當注冊撤銷和爭議撤銷三種類型。
相比較而言,商標注銷是主動的,是企業或個人的主動行為。商標撤銷是比較被動和強制的,通常是因為違反了商標法。
商標注銷
注銷注冊商標主要是因為注冊商標的十年有效期屆滿。商標所有人沒有在續展延長期內續展商標,導致商標局默認所有人不再主張注冊商標的所有權,注銷了該商標。另一種情況是權利人不想再使用該注冊商標,主動申請撤銷該商標。
然而,在實際經濟生活中,商標注銷的案例卻是少之又少。畢竟與注銷相比,商標交易更能發揮商標的價值,也是處理閑置商標的可選方式。但如果要轉讓商標,也要注意避免商標在轉讓前被“撤三次”。
商標撤銷
1、連續三年不使用或淪為通用名稱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稱或者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作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2、不規范使用,隨意變更字體圖案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變更注冊商標、注冊人的名稱和地址。
或其他登記事項,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一般來說,如果我們不希望商標被撤銷,那么我們在把商標投入使用的時候,就要規范商標的使用,不要隨意更改注冊商標。如果需要變更,也要及時去商標局進行變更。
最后需要明確一點:商標被撤銷后,自撤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對于注冊商標的自愿注銷,沒有類似的規定。
以上是邊肖對商標注銷和商標撤銷區別的回答。如果您想了解更多關于公司注銷的信息,請關注邊肖,我們會持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