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主體。企業簡易注銷適用于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外資企業和按照“一照一碼”登記的企業暫不適用企業簡易注銷登記,仍須按現行有關企業注銷規定辦理。
二、適用條件。企業申請簡易注銷登記應當是未開業企業以及無債權債務企業。
三、簡化流程。企業申請簡易注銷通過全流程網上登記模式辦理。商事登記機關不再要求企業辦理清算人員備案和提交清算報告。企業也無需在報紙上發布注銷公告,但應當通過商事主體登記及許可審批信用信息公示平臺(以下簡稱“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免費發布注銷公告,公告期限為45天。
四、注銷異議。企業簡易注銷公告期間,利害關系人對注銷登記有異議的,可以直接向企業提出,也可以通過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填報注銷異議申請表的方式向商事登記機關提出。
五、法律責任。企業提交虛假材料、信息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等取得簡易注銷登記的,其股東、合伙人、投資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商事登記機關也可依法將企業股東、法定代表人、投資人、合伙人納入信用監管體系。
六、注銷所需資料: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簽署的解散公司的決議或決定;
(三)全體股東簽署的無債權債務等聲明及承擔相應責任的承諾書;
(四)注銷公告。企業簡易注銷公告期限屆滿,商事登記機關依法作出準予注銷登記決定,在信用信息公示平臺上公示企業注銷信息,并公告企業營業執照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