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在我國每一個地方都可以看見,是用來區別一個經營者的品牌或服務和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的標記。但是對于很多剛開始創業的人來說,注冊商標的時候還是有不少地方需要注意的。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講講商標注冊時候的注意事項。商標在中國隨處可見,是用來區別一個經營者的品牌或服務與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的標志。但是對于很多剛創業的人來說,注冊商標還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下面小編將告訴你注冊商標時的注意事項。
1.先用,再注冊。
我國《商標法》第九條規定:“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具有顯著特征,易于識別,并不得與他人在先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該規定表明,我國在確定商標所有權時適用“注冊在先”原則,即商標專用權屬于最先申請注冊并經依法核準的商標申請人。
一些企業或個人急需使用商標,可能會“先用,再注冊”。“先用后注冊”的隱患在于,未注冊商標雖然可以使用,但如果出現商標糾紛,法律會保護先注冊一方的合法權益。
2.法人登記,公司使用
“法人注冊,公司使用”是企業在注冊使用商標時容易陷入的誤區,表現為商標由法定代表人申請注冊,但公司免費使用,無需辦理任何手續。如果公司由多個股東共同設立和經營,一旦法定代表人抽逃出資,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標,或者法定代表人要求公司每年支付高額商標許可費,公司將遭受巨大損失。
目前建議存在上述問題的企業將商標轉移到企業名下,避免后患。
3.超范圍使用
超范圍使用也是企業在日常商標使用中容易犯的錯誤。商標應當嚴格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務分類使用,超出使用范圍的部分必須重新注冊,未經注冊不能作為注冊商標使用。
超范圍使用商標的隱患:一是商標使用不受保護;第二,可能存在侵權。一旦發生侵權,要承擔的責任可大可小。
4.自行變更商標注冊信息。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變更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稱、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的字體、圖案、注冊人名稱、地址等重要信息發生變化后,商標申請人未能前往商標局進行商標變更,也是我們在商標使用中錯誤注冊的深圳公司注冊流程領域之一。這些商標申請人認為:“商標是我的,我愛怎么用就怎么用。”但是,如果商標注冊信息發生變化,并且商標局沒有對該商標進行變更,商標局可以撤銷該商標。
5.商標許可未備案。
《商標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商標局予以公告。未經備案,商標使用許可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所謂“不與善意第三人對抗”的簡單理解是,如果商標許可合同未備案,許可人再次將商標許可給第三人,而第三人不知道該商標已被他人授權使用的事實,那么原許可合同不能約束其使用該商標。
企業在許可他人使用注冊商標時,必須到商標局備案,否則,今后一旦發生商標許可相關糾紛,法律將認定袖手旁觀為無過錯方,支持無過錯方的上訴。
6.商標注冊成功后,一切都會好的。
《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期滿需要重新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如果在此期間不處理,可以延長六個月。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商標最后期限屆滿后的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該注冊商標。”
部分企業可能因疏于管理,注冊商標到期未續展,被商標局撤銷。這也是我們日常使用商標的誤區之一。為了更好的保護商標,建議我們指定專人管理商標,對即將到期的商標及時續展。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批準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未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作出決定。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期三個月。”
企業為了保護自己的主要商標,注冊了大量防御性商標,但卻沒有使用這些商標,導致商標被“三撤”。因此,企業在成功注冊商標后,需要盡快使用這些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