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6月11日消息,5月15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關于2019年度中央財政支持“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據財政部網站6月11日消息,5月15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中央政府關于支持Maker China 2019年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推動“雙創”品牌活動更好服務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升級,根據《國務院關于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意見》(國發〔2018〕32號), 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關于舉辦2019年度Maker China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的通知》(工信部發〔2019〕58號)等有關要求,中央財政安排獎勵補貼支持“Maker China”推廣
通知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充分發揮中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重點支持地方政府以“Maker China”大賽為平臺,有效對接創業創新資源,營造良好社會氛圍,進一步激發中小企業活力和發展動力,促進其健康發展。
二.籌資安排
2019年,中央財政通過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采取獎補結合的方式,支持地方政府圍繞上述目標推進“Maker China”大賽。
(1)資金分配。因子法用于計算分配資金。配置因素主要包括企業參與上一年度競爭情況、區域雙創活躍度、資源與服務對接效率等評價指標(指標見附件)。計算公式為:
一個省應撥付的資金=年度相關預算安排總額*(上年度該省參與企業活動情況*35%+上年度該省區域雙創活動情況*20%+上年度該省對接資源的服務效率*45%)。
(二)資金使用情況。根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蔡健〔2016〕841號)等相關規定,中央財政獎補資金將削減分配至省級財政部門,由省級財政部門會同同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統籌使用。
中央財政獎補主要用于:一是為參與企業對接往年和今年在金融、科技、產業等方面的創業創新資源,統籌提供檢驗檢測、技術成果轉化、落地孵化等公共服務。第二步是對今年Maker中國大賽入選前200名、前24名和決賽獲勝者的企業進行獎勵。相關獎勵資金總額不超過中央財政下達的地方獎勵補貼總額的10%。中央財政獎補資金不得用于本級財政平衡預算、競賽工作經費、支付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建(構)筑物和會堂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今后相關財政支持政策結合2019年度獎補政策實施情況和效果另行明確,實施期限原則上不超過5年。
三.工作機制
(1)組織保障。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組織協調,結合相關工作推進,研究完善工作機制。省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廳(局)要加強協作,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建立協調機制,形成合力,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在落實相關獎補政策時,各有關方面要加強聯系,共同推進“Maker China”大賽,充分發揮集聚對接創業創新資源的作用,積極營造有利于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創業創新氛圍。
(2)工作程序。而工信部則通過官網(http://www.cnmaker.org.cn)的“Maker China”大賽,對獲獎項目的報名信息和落地情況進行匯總和跟蹤,并向財政部提出中央財政獎補分配和績效目標的建議。按照財政部關于預算管理的有關要求,結合當年預算安排,財政部將分片發放獎補,同時下達績效目標。主辦省財政廳(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管理相關資金,規范使用,加強績效管理。
(3)激勵與約束。工業和信息化部為地方競賽提供業務指導和績效監控。財政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對獎補資金安排使用總體情況進行績效評價,評價結果將作為今后獎補資金年度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
(4)信息披露。而工信部、省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在承辦大賽時應及時在省級大賽平臺或推送至“Maker China”大賽官網平臺,并公開大賽項目對接、服務資源對接、參賽落地等信息。,加強宣傳,營造雙創氛圍。同時,按照預算管理要求,財務部門及時披露獎金資金、績效目標等相關信息。
(5)總結報告。各省(區、市)財政部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圍繞競賽平臺總結了2019年創新資源、參賽項目落地情況、獎補安排使用情況,并對相關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了自評,于2020年4月15日前向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了總結評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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