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專、不精、不特、不新不是專門的、精致的、特殊的或新的。
中小企業沒有出路!
為有效提升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促進小微企業“專業化、創新化”發展,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決定,根據《深圳市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經貿資規〔2017〕8號)有關規定,組織實施2020年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支持計劃小微企業培育項目申報工作,經審核符合要求的項目將于2020年納入項目數據庫。
支持區域
支持小微企業“專業化創新”發展,補貼相關支出,提升專業化創新水平,打造核心競爭力。
支持數量和資助方式
支持數量
有數量限制的,以年度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總額為限。
籌資方法、范圍和標準
活動后資助。專家評審和專項審計相結合,經費計劃根據專家評審結果擇優原則確定,根據專項審計和現場檢查結果,結合年度經費規模確定。對小微企業近兩年(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為提高“專業化、新穎化”水平所需的儀器、設備、設施、軟件等固定資產投資支出,以及專業機構委托的與企業主營業務密切相關的產品結構設計、產品可靠性實驗、品牌設計等專業服務支出提供資金支持。
具體支出項目包括:提高專業化發展水平支出,即企業為增強與大中型企業、龍頭企業和產業鏈上下游的合作能力,擴大生產規模、改善生產工藝、產品或服務質量而發生的固定資產投資支出;提高精細化發展水平的支出,即企業為建立完善高效的管理體系和流程而發生的固定資產投資支出;提升特色發展水平支出,即企業為推動自主品牌和核心能力建設而進行的VI設計(產品或企業視覺識別系統)等專業服務支出;提高產品創新水平支出,即企業為提高產品或服務創新水平、產品結構設計、產品可靠性試驗等專業服務支出而發生的固定資產投資支出。
每家企業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60萬元,且不超過企業實際支出的50%。以上已由市財政補貼或用市財政資金購買的支出項目,不再重復補貼。三年內(2017-2019年),受資助企業不能再次申請本項目資助。
申報條件
(一)在深圳行政區域內(含深汕特別惠州區)依法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相關單位;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有關部門批準或備案,或已取得開展相關業務的資質;
(三)對申請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遵紀守法,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未重復申報事項,未被相關行政部門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在深圳市社會信用體系中有良好的信用記錄;
(四)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申報項目不是政府投資建設項目。
(5)企業產權清晰,業務獨立,經營、人事、管理、財務獨立,主要客戶不是公司的關聯人(包括相關法人和相關自然人);
(六)企業上一年度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
(7)擁有2項以上與主營業務相關的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著作權等自主知識產權。
(八)企業“專業化、新穎化”特征明顯,在質量和效益上具有較強的發展前景或在同行中具有較強優勢。“專業化和新穎化”具體是指:
1.專業化(專注于主業專業)
企業聚焦核心業務,具備專業化生產、服務和合作能力,其產品和服務在產業鏈某一環節處于優勢地位,為大企業、大項目、產業鏈提供高質量的零部件、元器件、配套產品和配套服務。
2.精細化(精細高效的運營管理)
企業在經營管理中建立了成熟高效的系統、流程和體系,采用先進適用的技術或流程、信息化等方式實現精細化生產、管理和服務,形成核心競爭力。其產品或服務信譽高、性價比好、質量優,在細分市場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
3.專業化(獨特的產品和服務)
針對特定市場或特定消費群體,企業利用特殊資源、傳統技能、地域文化或采用獨特技術、工藝、配方或特殊原料開發生產或提供獨特產品或服務,具有獨特、獨特、專屬的生產特點,影響力和品牌知名度強。
4.創新(創新能力顯著)
企業持續開展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商業模式等創新活動,以新發明創造引領發展,以新產品新服務滿足需求。該產品或服務屬于新經濟、新產業或新技術、新工藝、新思想、新模式等的創新成果。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應用前景廣闊,技術含量或附加值高,經濟社會效益顯著,發展潛力好。
驗收時間
在線報告接受時間
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1月13日17:00。
(注:網上申報受理截止日期后不再受理新申請)。
書面材料的接受時間
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20日17:00。
業務:83051495
技術支持:88101744,88100675
受理地點:深圳市福田區福中山路市民中心B區行政服務大廳西大廳綜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