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收入100萬,完稅后,這筆錢法人可以自由支配嗎?個人獨資企業收入100萬元。納稅后,法人可以自由支配這筆錢嗎?
個人獨資企業是自然人投資的經濟實體,其財產屬于個人投資者,投資者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個人獨資企業沒有法人,只有自然人投資者。其實主體的問題是:個人獨資企業營業收入100萬元,已經開發票。個人獨資企業老板能拿出來嗎?
100萬元的業務收入已開票。顯然,企業已經確認了收入,實現了納稅義務。
所以,作為個人獨資企業,老板如果拿出這個收入,要看拿出來的具體目的。如果取出后,老板用于個人消費、家庭消費和家庭財產購買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那么會計處理不能影響企業年度利潤總額的計算,因為沒有用于企業生產經營,影響利潤總額的計算,從而導致應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因此,老板拿出100萬元后,如果這筆錢的使用與企業本身的生產經營無關,這100萬元應視為個人獨資企業對老板的利潤分配,并入投資者個人生產經營所得,并按“經營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果這筆錢作為老板的貸款,應該在年底歸還。如果跨年度不歸還,不用于生產經營,則視為企業對老板的分紅,個人所得稅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算征收。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于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83〕158號)
個人獨資企業,雖然企業財產屬于個人投資者,但已經發生納稅義務并取得收入。首先要正確計算各個環節的應納稅額,否則還是會面臨稅收風險。至于稅后利潤,老板可以自己決定。
但是,對于個人獨資企業來說,核定征收更能體現其稅收優勢!核定征收后,總稅負較低,一般在3%~5%左右!
企業通過個人獨資企業進行規劃也很簡單。企業有利潤后,可以通過外包的方式將其利潤轉移到個人獨資企業。如果業務允許,可以直接由個人獨資企業承擔,這樣企業就不用擔心進項發票的問題。個人獨資企業享受核定政策,綜合稅率低,因此稅負會大大降低。
但是需要強調的是,企業的業務一定要真實,否則會有虛開的風險,所以不要因為小事而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