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對于開曼和BVI推出的經濟實質法案,人們有不同的看法。許多人認為《開曼和英屬維爾京群島經濟實質法案》將導致離岸結構的徹底崩潰。事實上,邊肖對開曼和BVI的經濟法案做了詳細的研究,認為其實開曼和BVI的經濟實質法案會導致離岸結構終結的說辭是在拋售焦慮。這套法案只是一個避稅天堂,以滿足OECD和美國對稅收透明度和反稅基侵蝕的要求,而認為不會認真執行的觀點也是鴕鳥策略,風險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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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比較開曼群島和英屬維京群島的經濟實體法的內容,我們發現它們的基本規定是完全一致的。所以不難猜測,其他避稅天堂也會推出類似的經濟實質法案。
辛凱認為,隨著《開曼和英屬維爾京群島經濟本質法案》的頒布,或許低成本離岸結構的時代已經結束,這應該是一個比較確定的結論。
下面以BVI的經濟實質法案為例來說明一下。希望你能更好的理解:
比如你先在BVI有一個公司或者有限合伙。如果該企業是BVI以外(美國、新加坡、香港等)的納稅居民企業。),那么你的企業就不受本法的規制。
那么,退一步講,如果你的企業不是外國或地區的稅收居民,且你的業務涉及銀行業務、分銷與服務中心業務、融資租賃業務、基金管理業務、總部業務、股權業務、保險業務、知識產權業務;和運輸業務。
如果你的公司還想在BVI創業,那就必須滿足實質性的經濟條件。這些情況大致如下:點擊咨詢專業顧問。
1.相關業務由英屬維爾京群島決定和管理;
2.有足夠數量的合格員工;
3.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產生足夠的支出;
4.有合適的辦公場所;
5.對于知識產權相關業務,設備必須位于BVI
6.在英屬維爾京群島從事核心創收業務。
所以你的企業不僅要滿足以上合規要求,每年還要向官方注冊。除此之外,您還需要委托當地代理人將這些企業信息主動上傳到官方的“受益人安全搜索系統(BOSS系統)”中,接受BVI當局的監督和審核。
然后,做完這一切,就要小心操作了。一旦發現本地企業不合規,我們會有一定的處罰措施。即甚至可以向境外國家的主管部門交換企業信息披露,其中可能包括我國的稅務局。
最后,開曼和英屬維爾京群島明確規定了申報經濟實體法案的時限和處罰:
事實上,經濟實體法案的推出對中國大陸的一些影子億萬富翁有很大的影響,但我們應該如何應對?當然,完全無視是絕對不可能的。但如何處理,需要根據各個企業的業務類型具體分析。
這一次,該法案實際上是變相地迫使中國老板們做出選擇。如果你在離岸免稅島成立公司,經營前述行業,那么老板們就要想清楚了,要么你要把離岸公司變成香港、新加坡、美國或者其他有一定稅率國家的正式稅務居民,在當地納稅,然后開銀行賬戶;要么你要改造BVI等公司,租辦公室,雇員工,投資商業運營基金,在BVI開董事會等等。以滿足這些經濟實體法的新要求,否則公司可能面臨罰款、注銷或向中國稅務機關披露和交換信息的風險。
但對于中國老板來說,國際企業架構布局不能只看一份經濟實質賬單,還是要結合離岸公司的相關要素進行分析。點擊咨詢專業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