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香港公司成立18個月后,需要審計做賬。如果公司暫無業務來往及沒有公司賬戶,可根據實際情況判定,是否需要審計。在一般情況下,香港注冊公司稅務安排分為核數報告和業務不活躍報告兩種。香港公司審計報告是否要做?是根據香港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有關的。
1、香港公司在成立的18個月后會收到第一份稅表,如果公司沒有經營,可以直接做零申報。
2、如果想公司有實際經營業務的,首先就要做賬,然后審計,提交香港政府,根據會計師審計報告,確定香港公司是否需要繳稅。
3、如果香港公司審計報告最后是虧損的,香港公司可以不用繳稅,如果審計報告最后的盈利狀態的,那就要從利潤里面扣除稅費。
有經濟往來和沒有經濟往來
1、香港稅務法規定,香港公司如果有經濟貿易往來,就必須每年出具有香港持牌會計師出具核數報告,進行申請海外利得免稅。報稅是必須的,但一定要交稅。
2、香港公司沒有經營,沒有外貿的交易往來的話,可以申請零申報。一般這種可能只有政府才有資格評定,核數報告是做出裁定的依據,而業務不活躍報告即是經營者對自己香港公司沒有業務運作做出的財務生命,這樣的報告導致的結果就是申請無需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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