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問開心財稅小編,商標撤三申請的三個法律知識和材料有哪些?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回答關于商標撤三申請的問題吧。很多人問幸福財稅邊肖,商標撤回申請的三大法律知識和材料是什么?讓邊肖回答關于商標撤回申請的問題。
一、商標撤回申請的三大法律知識?
1.《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了商標撤回的申請。
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未使用注冊商標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作出決定。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注,可以延長三個月。
2.商標撤回申請適用《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條。
商標的使用,包括在商品、商品包裝、深圳注冊公司、深圳好衣服或容器以及商品交易單證上使用商標,或者在廣告、展覽等商業活動中使用商標。商標使用證據材料還應當包括商標注冊人使用注冊商標的證據和商標被許可人使用注冊商標的證據材料。
3.《商標法》第五十條對商標撤回的適用。
注冊商標被撤銷、宣告無效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失效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不予核準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
2.商標撤回的申請材料有哪些?
1.申請撤銷連續3年未使用注冊商標。
2.詳細說明撤銷商標的理由。
3.營業執照或身份證件。
4.如果其他人作為代理人,則需要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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