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先后部署出臺了三批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稅費優惠政策。為進一步發揮稅收職能作用,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助力經濟社會發展,日前,國家稅務總局發布新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稅費優惠政策指引》,從支持防護救治、支持物資供應、鼓勵公益捐贈、支持復工復產四個方面對17項政策逐一進行解讀,更好幫助納稅人、繳費人準確掌握和及時享用各項新出臺的稅費優惠政策。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先后部署出臺了三批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稅費優惠政策。為進一步發揮稅收作用,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助力經濟社會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新版《新冠肺炎應對疫情稅收優惠政策指引》,從支持保護救治、支持物資供應四個方面對17項政策逐一解讀, 鼓勵公益捐贈,支持復工復產,更好地幫助納稅人、繳費人準確掌握、及時享受新出臺的稅收優惠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負責人表示,與2月份發布的版本相比,新版《指引》內容更加全面,解讀更加細致,納稅人和繳費人更容易理解和掌握。
一是新增新政,新增第二批階段性社保費減免和醫療保險費減免政策、第三批階段性減免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政策。
二是對內容進行了細化,例如在“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務、生活服務和居民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服務收入免征增值稅”項下,增加了公共交通服務、生活服務和快遞服務的稅目。
三是增補清單,在“納稅人提供免征增值稅的疫情防控重點物資運輸收入”項下增補疫情防控重點物資清單。
——在保障待遇方面,符合政府規定標準的疫情防控臨時工作補貼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個人單位為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而發放的醫療防護用品免征個人所得稅。
——在支持物資供應方面,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補貼;為納稅人提供疫情防控重點保障,免征物資運輸增值稅收入;納稅人為居民生活必需品提供公共交通服務、生活服務和快遞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為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允許一次性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衛生部門進口的直接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資,免征關稅。
——在鼓勵公益捐贈方面,允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國家機關為應對疫情捐贈的現金、物品,在稅前全額扣除企業所得稅或者個人所得稅;向直接承擔疫情防控任務的醫院捐贈物品應對疫情,允許稅前全額扣除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為應對疫情無償捐贈的物品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擴大免稅進口物資捐贈范圍。
——在支持復工復產方面,將2020年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發生虧損的最長結轉年限延長至8年;分階段減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分階段減免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職工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費;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鼓勵各地支持出租人通過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方式減免個體工商戶的房產稅。
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負責人表示,當前疫情防控呈現持續向好態勢,生產生活秩序正在有序恢復。稅務將繼續深入學習貫徹Xi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堅決扛起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政治責任,進一步著力強化優惠政策落實,強化“非接觸式”征稅,全力做好數據服務大局,強化疫情防控工作, 從而以更好的服務、更實的舉措、更好的效果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促進疫情防控,助力經濟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