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一般都是至少需要兩個人,這是為什么呢?原因其實很簡單:公司注冊的時候,有兩個職位必須要由兩個不同的人來擔任,包括需要有一個人來擔任法定代表人,一個人來擔任監事。由于監事人是一個公司的公正和監督者,所以這兩個職位是不可以同時兼任;監事人可以占股份的,也是可以不占股份的,只是監事到企業合法正常運行的一個作用的效果的。注冊公司通常至少需要兩個人。為什么呢?其實原因很簡單:公司注冊時,有兩個職位必須由兩個不同的人擔任,其中一人作為法定代表人,一人作為監事。因為監事是公司的正義者和監督者,這兩個職位不能兼任。監事可以持股,也可以不持股,這只是監事對企業合法正常經營意識的一種功能。
當然,誰來當監事相對自由,要么是公司的股東,要么是股東的親友,甚至是外部的員工。但是,不管是誰負責,首先以下情況不能發生:1。監事不能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2.監事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限已滿但未超過五年的。監察人員貪污、賄賂、侵占、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被判處刑罰,執行期限已滿但未超過五年。3.個別監事所欠的大額債務已經到期且未償還。4.破產清算公司的監事對破產清算公司負有個人責任的,自公司破產清算結束之日起未逾三年。以上是關于為什么需要兩個人注冊公司。在公司注冊方面,如果您有更多的問題需要了解或需要注冊公司,請聯系我們快樂財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