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3月1日起執行!
其中,最重要的是調整優化經營范圍登記,簡化經營范圍備案內容,形成《經營范圍規范表述目錄》,實行全國統一標準、統一內容、動態更新管理、系統點擊。
1.建立了區分一般經營項目和許可經營項目的登記方法。
《目錄》不涉及許可的活動列為一般項目事項,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后可依法自主開展;
“證照分離”改革清單中企業經營許可事項對應的活動歸入許可事項,企業需持批準文件或許可證開展經營活動。
2.建立了統一規范和標準的登記內容。
《目錄》中的規范條目以分類和概括的方式描述了業務活動。將規范條目中注明的與經營活動相關、附屬的具體經營方式、服務內容、產品規格和生產環節,以相應的規范條目進行登記,最大限度地減少因經營活動的微小調整或產品、工藝的更新而導致企業登記經營范圍的重復變更。
對于《目錄》中沒有標準化條目的新業態和行業,市場主體可參照政策文件、行業習慣或專業文獻進行申請,市場監管總局將統一增補、修改相關標準化條目并更新《目錄》。
3.取消了對分支機構經營范圍登記的限制。
4.業務范圍可點擊匹配。
系統中對每一項都有詳細的說明:是屬于一般事項還是需要特別審批,包括哪些相關和不相關的活動,屬于哪個行業等。幫助企業進一步了解和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業務范圍。
而且登記機關沒有登記經營范圍的自由裁量權。
要知道,在那之前,
,老板們沒少擔心業務范圍:
企業注冊或變更時,經營范圍不知道怎么寫;
寫起來很費勁,但是太口語化了,改得面目全非。
申請核準的經營范圍下不來了;
公司要發展新產業新業務,業務范圍分類太模糊,找不到合適的;
參與投標,辦理政務實務,經營范圍不符合要求,需變更附加事項.
《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后,明確了經營范圍登記只是市場主體按規定通過登記公示其經營活動的過程。
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范圍是市場主體依法想做、想做或者正在做的事情,而不是政府部門批準市場主體只能做的事情,進一步把經營自主權還給市場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