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發展的過程中,會出現各種情況,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一旦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會有各種不便。那么,公司是因為什么原因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講解一下。
一、未按照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 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
企業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當年設立的注冊企業應當從次年起報送并公示年度報告。企業年度報告包括:
1.企業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
2.企業開業、停業、清算等現有狀態信息;
3.企業投資設立企業和購買股權的情況;
4.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5.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動信息;
6.企業網站和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
7.職工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擔保、所有者權益總額、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等信息。
前款第1項至第6項規定的信息應當向社會公開,第7項規定的信息由企業自行決定向社會公開。經企業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查詢企業選擇不公開的信息。
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 第十條規定責令的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
企業應當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繳出資額、出資時間和出資方式的情況;
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動信息;
3.行政許可的取得、變更和延續情況;
4.知識產權質押登記信息;
5.行政處罰信息;
6.依法應當公示的其他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現企業未按照前款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應當責令其限期履行。
三、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如果上述信息故意隱瞞真相,弄虛作假,也將被列為異常業務。
四、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
如果工商部門查注冊地址找不到你的企業,沒有人接,也沒有人電話發函,也沒有人受理。這也將包括在業務例外列表中。
那么就要有人問了: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卻被除名了。例外記錄可以刪除嗎?不幸的是,這是不可能的。即使它被刪除,記錄仍然存在。政府網站上的信息也會被天眼查、企業搜索等網站抓取。到時候用戶只會看到業務操作異常的列表,可能不會太關注業務操作異常的原因。
因此,邊肖呼吁大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注重企業信用!發現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應當及時予以糾正和剔除;否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三年后未履行相關義務的,將進入“黑名單”,五年內不得隨意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