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R&D活動發生的R&D費用,可按規定享受附加扣除優惠政策。那么,如何處理R&D費用加退稅的核算呢?
R&D費用加退稅的核算怎么處理?
1.首先抵銷預扣,并輸入以下內容:
借:所得稅費用(紅字)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紅字)。
2.收到退稅。
借:銀行存款。
借款: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對符合要求的R&D費用,在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實行自行申報扣除的辦法。相應的流程如下:
1、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研發項目信息。
如果企業提交的R&D項目數據屬于當年,可以在當年的任何時間提交;企業提交的R&D數據屬于上一年度的,最遲應在次年3月底(2009年4月底)前提交。
2.主管稅務機關受理。
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后,應在30個工作日內編制下發《企業R&D項目登記信息通知書》或政府科技部門出具的《評估意見通知書》。
3.征求鑒定意見。
企業收到主管稅務機關編發的政府科技部門出具的《鑒定意見通知書》后,應在收到通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辦理鑒定并取得鑒定意見,5個工作日內將鑒定意見送達主管稅務機關。
扣除R&D費用需要審計報告嗎?
企業發生的R&D費用如何加計扣除?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提高研發費用稅前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8〕99號)規定:
1.企業實際發生的R&D費用,未形成的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按照實際規定扣除,然后按照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實際發生額的75%稅前扣除;
2.企業實際發生的R&D費用,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進行稅前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