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上半年(6月底):1.2021年上半年(6月底):
實現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的電子張貼和當事人在網上自行打印;
2.2021年6月8日0時起,商標注冊證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商標申請、受理、復審、異議、復審、行政訴訟的流程和文書格式暫不改變,相關文書加蓋原機構印章作為替代章;商標行政復議流程和文書格式暫不改變,相關文書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行政復議專用章。
3.2021年6月8日0時起,原產地地理標志受理、核準、核準公告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
4.2021年6月8日0時起,專利證書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章;專利申請、受理、審查、復審、無效宣告、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流程和文件格式暫不改變,相關文件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相應業務印章。
5.2021年6月8日0時起,《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證》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深圳市注冊花卉公司”印章;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申請、受理、審查、登記、注銷中的流程和文件格式暫不改變,相關文件將加蓋國家知識產權局相應業務印章。
6.2021年底前:
商標申請受理通知書簽發時間縮短為一個月,
商標注冊復審期限縮短為六個月,
商標轉讓審查周期縮短至四個月,
商標變更和續展的審查期限縮短為2個月,
商標檢索的盲期縮短至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