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變更登記(備案)申請書》(原件1份);
2、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變更決議或決定(公司決定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原件1份);
5.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原件1份)和審批機關的批準證書復印件(原件1份)(注:如相關信息可由我局通過監管局共享系統查詢,則無需提交;否則,應提交紙質文件);
6.審批機關批準的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7.新投資者的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對于外國投資者,必須經所在國公證處公證并經中國駐當地使領館認證(原件1份);港澳投資者須由中國委托的公證機構認證(原件1份),并加蓋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中國法律服務(澳門)有限公司轉發專用章;塘廈鎮投資者須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并經廣東省公證員協會核實(原件1份);已入境的外國自然人股東可提交近期入境記錄的護照復印件(驗原件)。如為中國投資者,須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1份)(須加蓋法人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注:投資者為深圳市商業實體的,可免提交實體資質證明);
8.新的外國投資者簽署的《法律文書送達授權委托書》(原件1份)及被授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法定代表人簽署,在深圳為商業實體的投資者可免交主體資格證明);
9.股權轉讓協議(原件1份)(經見證機構公證或見證的股權轉讓協議,具有股權轉讓審批權的部門提交的轉讓文件,以及法院強制執行的提交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原件1份)(注:如相關資料我局可通過監管局共享系統查詢,則無需提交;否則,應提交紙質文件)。
二、辦理時限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商事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予以受理、登記并頒發營業執照。商事登記機關未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的,經商事登記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三個工作日。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 00至12: 00,下午14: 00至18: 00(節假日除外)
三、事項程序(一)受理申請材料;
(二)審計材料;
(三)批準和登記;
(四)核發變更后的營業執照。
四、法律效力取得新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后,方可按照批準的項目從事經營活動。
五、申請受理機關(工商局)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各分局辦理各轄區企業登記大廳信息如下:
羅湖:深圳市羅湖區黃貝路2126號碧波市場三樓。
福田:福田區新沙路7號福田工商價格大廈二、三樓
南山:深圳市南山區袁泉路工商價格大廈麒麟廳。
鹽田:深圳市鹽田區沙頭角海景二路1013號紅墩大廈1樓。
寶安: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23區新安二路海關大樓10樓、15樓
龍崗:深圳市龍崗區龍城街道百匯圍二路87號
光明:深圳市光明新區碧巖路新區行政服務大廳。
坪山:坪山新區金牛西路12號七星大廈新區行政服務大廳二樓
龍華新區:深圳市龍華新區梅隴大道98號郭虹大廈A座1樓行政服務大廳。
大鵬:大鵬新區大鵬街道澳門路10號大鵬新區行政服務大廳
上述企業登記大廳咨詢電話和投訴電話均為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