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疫情期間商標業務辦理優化疫情期間商標業務辦理。
因疫情原因,當事人在辦理商標異議、商標駁回復審、非注冊復審、無效宣告復審等業務時,不能在法定期限或者指定期限內提交相關證據的。,相關期限自權利行使障礙產生之日起中止,繼續計算,直至權利行使障礙消除;當事人因疫情原因未能在延長期限內申請續展商標注冊的,可以自權利行使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申請續展商標注冊并提交相關證明。
實施專利申請優先權和質押融資上門服務
與新型冠狀病毒防控相關的優先復工企業和專利申請按規定納入全省專利優先審查名單,將立即辦理。凡因全省疫情導致專利權喪失的專利權人,均可在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要求恢復權利,無需支付恢復權利費用。積極幫助企業申請專利費用減免和備案,擴大減免和支付的效益。對因資金困難急需融資的中小企業,鼓勵專利質押融資,實行上門服務、全程指導。
附原始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