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于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相關事項的通告
2021-11-04 09:27:4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4號),為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建立合理有序的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制度,根據新冠肺炎、深圳疫情防控情況,現就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有關事項通知如下:1 .遠程辦理渠道為進一步拓展網上辦稅事項,方便納稅人,我局將于2021年3月27日起為本市納稅人開通手機、網頁等年度遠程辦稅渠道。 為方便納稅人高效、便捷、有序地完成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稅務機關已通知各扣繳單位和納稅人分批、分期辦理年度匯算清繳,并要求納稅人盡量按照通知的時間期限辦理。 如果在此期間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便辦理,可在年度結算期間向稅務機關預約或通過網上稅務(包括移動個人所得稅app、WEB)辦理。 二.現場辦理渠道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請納稅人盡量選擇“非接觸式”辦稅方式,通過網上稅務局(含移動個人所得稅APP、WEB)辦理年度匯算清繳,并按規定享受稅務機關提供的申報表預填服務。 確需現場辦理的,可以到本人為用人單位工作的區(或本人不為用人單位工作的,為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 為向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現場納稅服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在各區稅務機關設立了專門的稅務所(特區),接受現場申報。 詳細地址清單見附件1。 三.郵寄申報渠道在深圳注冊新公司的流程對于需要郵寄申報方式進行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納稅人,請于2021年6月30日前通過國內快件方式將申報表等納稅信息一式兩份郵寄至受聘單位(如無受聘單位,則為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所在區指定稅務機關。 請清晰、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信息,尤其是姓名、納稅人識別號、有效聯系方式等關鍵信息。 如果您填寫的申報信息不正確或提供的信息不完整,稅務機關將聯系您進行更正,然后再次郵寄。 郵寄納稅申報單的具體日期以郵政部門收發日戳的日期為準。 深圳市稅務局指定受理郵寄納稅申報的稅務機關名單見附件2。 如對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有任何疑問,請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深圳稅務官網個人所得稅改革專欄或撥打12366咨詢。 稅務機關將竭誠為您服務!感謝您的理解、支持與合作!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https://etax.chinatax.gov.cn移動個人所得稅APP下載二維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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