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賬戶再出事,工行被罰705萬 9個網點暫停開戶資
2021-11-19 09:28:20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對工商銀行廣東省分行合計罰款705萬余元。處罰理由是“對企業銀行結算賬戶交易監控不到位,未發現可疑交易并按規定積極管控”。同時對3名責任人罰款20萬元。 同時,工商銀行廣州分行9家網點暫停營業6個月,限期整改。 據了解,在斷卡行動背景下,截至10月底,廣東銀行機構共排查現有企業銀行結算賬戶603.88萬個、個人賬戶5.73億個,及時管控異常單位賬戶26.04萬個、個人賬戶174.51萬個,向公安機關移交單位賬戶相關線索6.46萬條、個人賬戶相關線索4.88萬條。 值得一提的是,不僅因為斷卡行動,2021年監管部門對公共賬戶的監管也異常嚴格。 4月21日,深圳聯辦組織召開國務院聯辦“六個通知”五大商業銀行負責人第四次約談會。 當時為了打擊電信網絡詐騙、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對PBOC監管進行了升級。商業銀行按要求配合公安部門,查電信詐騙賬戶,全面排查所有企業對企業賬戶。 近期,企業負責人應注意接聽銀行電話。拒接或不接電話將被視為無法聯系,賬戶將被凍結。 2021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南沙中心支行召開全省金融機構打擊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和跨境賭博工作推進會。 通報了涉電信網絡新型犯罪企業銀行賬戶排查問責情況,暫停4家銀行網點新開辦單位銀行賬戶業務3個月,暫停18家銀行網點新開辦單位銀行賬戶業務1個月。 當時監管還對銀行提出了五大要求:一是落實公司銀行賬戶法律合規責任,加強公司銀行賬戶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是加強收單業務管理,落實特約商戶準入、交易監控、終端管理要求。 三是大力推進先進技術在賬戶和商戶管理中的應用。 四是組織排查現有企業的銀行賬戶和商戶風險。 五是加大監督力度,嚴格責任追究。 此外,相關律師建議,銀行在防范公眾賬戶業務風險時,應特別注意以下五種常見異常情況:1。中國人民銀行銀發〔2021〕261號文件《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犯罪有關事項的意見》,要求銀行對開立公眾賬戶的每一條信息都要認真核實,尤其是對沒有注冊地址或虛構經營場所的單位。 2.在開立公司賬戶的過程中,有時會發生銀行雖然為委托人的客戶履行KYC程序,但卻忽略了對代理人身份的核實程序,或者代理人故意不填寫自己的姓名,而只填寫委托人的姓名,以掩蓋代理關系。 3.空空殼公司有明顯的特點。空空殼公司也是銀行,需要防范開立公司賬戶的風險。當同一代理人集中在同一時間段,且大量法人賬戶由代理人在同一地點的各銀行網點開立,且這些公司注冊資本不高,實繳注冊資本為零,且經營范圍偏向于輕資產的貿易公司、咨詢管理和信息技術公司時,法定代表人年齡偏大。 4.同一自然人擔任多個企業的法定代表人。雖然《公司法》沒有限制同一自然人擔任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同一自然人同時擔任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同時控制過多的公司賬戶是一種不正常的現象,除非是集團或其他特殊考慮。銀行應該試著深入理解它。 5.一旦銀行發現實際經營者和經營內容與營業執照登記的信息不一致,應立即拒絕開立公共賬戶,因為該公司很可能被用于虛開增值稅發票等非法目的。 此外,還有一些公司賬戶的異常現象,銀行必須防范。例如《企業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銀行應當建立對公客戶對賬機制,對賬頻率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如果企業在對賬時間后未回復,對賬結果不一致或未達到對賬要求,銀行有權采取限制賬戶交易的措施,降低銀行風險。 銀行還應每季度檢查公共賬戶主體是否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犯罪的通知》,銀行一旦發現企業存在嚴重違法行為,必須在3個月內暫停企業相關業務。 6.銀行要特別關注企業賬戶中大量的“公轉私”業務,尤其是資金多、成立時間短的業務。銀行應不時走訪企業,防止空殼公司利用公私合營業務洗錢。如果公司賬戶法定代表人在短時間內頻繁變動,會導致公司實益擁有人發生變化,銀行也要及時詢問原因,判斷是否存在洗錢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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