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一個企業發展售賣產品不可或缺的東西,商標申請是會出現商標駁回和商標不予受理兩種情況,現在還有些老板搞不清這兩者之間的區別,今天開心財稅小編就來給大家講講商標駁回和不予受理有何區別吧,歡迎來閱讀。商標是企業開發和銷售產品不可缺少的東西。在商標申請中,會出現商標駁回和商標駁回兩種情況。現在有些老板搞不清兩者的區別。今天,快樂財稅邊肖將告訴你商標駁回和商標駁回的區別。歡迎閱讀。
商標駁回和商標駁回是商標申請過程中常見的情況,只是因為申請人的商標知識不充分,對商標注冊的細節不太了解。所以,無論遇到哪一個,都很容易迷茫和匆忙。
一些“黑心”機構往往利用申請人缺乏商標知識,分不清“商標駁回”和“商標駁回”的概念,從而設置“連環局”——比如,如果申請人故意拒不接受商標申請,卻以此為借口,向申請人謊稱自己的商標已被駁回,需要額外收取“代理費”才能繼續運作,等等。深度思考,完全把申請人玩弄于股掌之間。
由此可見,對于商標申請人來說,理解和區分這兩個概念是非常重要的,而要厘清它們之間的區別,我們首先需要知道的是:
一、商標申請流程主要包括:
1.申請提交階段:向商標局提交商標申請文件;
2.商標局審查階段:形式審查通過→商標局發出受理通知書→實質審查;
3.審批登記階段:實質審批→初審公告→異議期→審批登記。
我們之所以需要了解商標申請的過程,是因為商標駁回和商標駁回分別發生在商標申請的不同階段。商標不可受理是商標形式審查的結果,而商標駁回是商標實質審查的結果,二者不能同日而語。
二、什么是商標駁回?
商標駁回是指在商標注冊過程中,經商標局對深圳外資企業注冊進行實質審查后,認為有理由不能通過的,申請注冊的商標將被駁回。
商標被拒絕的原因有很多:
由于我國商標注冊量較大,目前最常見的原因是申請注冊的商標與此前申請或注冊的商標在類似或相同的商品/服務選項中存在相似或相同的情況,因此與核準注冊并不相同。
此外,還會因違反商標法禁止性規定,如缺乏顯著性,商標為行業通用名稱,縣級以上行政地名,商標名稱容易產生不良影響等。
3.什么是商標申請不可受理?
商標駁回是指在注冊過程中,商標局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時,認為該商標的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申請或者出具受理通知書的情形。
申請不被接受有三個主要原因:
1.應用程序有問題。
2.未遵守相關規定
3.其他方面也有問題
4.它們之間有什么區別?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商標駁回和商標申請駁回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既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主要區別是:
1.不同的原因
該商標因申請注冊的商標不符合“先申請或先注冊”原則,違反了禁止注冊規定而被駁回,因此商標局駁回了該商標注冊申請。
申請人提交的商標申請文件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有關規定的,不予受理。
2.不同的審核對象
該商標因不符合核準注冊條件而被駁回,因此唯一需要審核的對象就是商標本身。
商標申請不被受理主要是因為申請材料存在問題,只屬于形式審查階段,審查的對象只有商標申請文件和商標表格。
3.發布的不同文件
商標局收到商標注冊申請后,主要發出受理通知、補正通知和駁回通知三種通知。商標被駁回的,商標局將發出商標駁回通知書。
4.不同的退款政策
繳納相關費用是商標受理過程中的最后一個環節。商標被駁回的,申請費不予退還。但申請手續不全、申請文件未按規定填寫的,不予收取受理商標注冊費。也就是說,正常情況下不予受理的商標注冊申請不扣除相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