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是專利權的簡稱,是國家按專利法授予申請人在一定的時期內對其發明創造成果所享有的獨占、使用和處分的權利,它是一種財產權,是運用法律保護手段“跑馬圈地”、獨占現有市場、搶占潛在市場的有利武器。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你也許知道商標變更,但你知道同屬于知識產權中的專利變更嗎?它是專利權的簡稱,是國家根據專利法賦予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獨占、使用和處分其發明創造的權利。它是一種產權,是利用法律保護手段“兜兜轉轉”、壟斷現有市場、搶占潛在市場的有力武器。在中國,專利分為三種類型: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你可能知道商標變更,但你知道知識產權中的專利變更嗎?
什么是專利變更?
專利變更一般稱為描述項變更,包括:
①申請號
②申請日期
③發明名稱
④分類編號
⑤優先權事項(在先申請的專利號、申請日、原受理機構名稱)
⑥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事項(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名稱、國籍或注冊國家和地區的地址、郵政編碼、組織機構代碼和居民身份證號碼)
⑦發明人姓名
⑧專利代理事項(專利代理機構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地址、郵政編碼、專利代理人姓名、許可證號、聯系方式)
⑨聯系事項(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方式)及代表等。如果需要更改這些信息,需要對錄制項目進行更改聲明。
專利變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 .我國個人或單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單位)向他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必須經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批準;
2.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人應當與受讓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和《說明項目變更書》,并同時繳納費用。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在國家專利行政機關在專利公報上公告后,方可生效。
什么是專利轉讓?
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享有專利申請權,將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轉讓給他人的法律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都可以轉讓。全民所有制單位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必須經上級批準;中國人(或單位)向外國轉移,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公告后生效。專利轉讓包括出售、可轉換投資等多種形式。
中國的專利轉讓通常采取以下三種形式:
1.專利整體轉讓,實行獨占許可,所謂轉讓專利所有權,10年自主產權。如果專利權人(發明人)將全部專利轉讓給企業,在雙方簽訂轉讓合同后,發明人(專利權人)只擁有發明權。
2.專利獨占許可是指企業買斷專利,只有專利權人和企業才能使用該技術,專利不能再次轉讓給第三方。
3.專利實施通用許可是指專利權人授權某一企業或個人生產該專利,也可以授權多個企業或個人。
專利變更和專利轉讓有什么區別?
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讓與人,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者持有權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支付約定的價款。專利轉讓包括專利權和專利申請權的專利轉讓。
專利變更可以是專利權人本人的一些信息變更,但我們在進行專利變更程序時,往往稱專利權人為變更。
他們的側重點不同。一般來說,專利轉讓是一種專利交易方式,或者說是將專利技術直接給予他人。然而,專利變更是不同的。可能只是專利變更的一些細節,當然也可能是轉讓交易。一般來說,專利轉讓可以等同于專利變更,但專利變更并不等同于專利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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